王冬平出事后四年来一直瞒着母亲,也没敢回母亲家。
王冬平靠轮椅活动,学着解决一些生活问题。
半岛都市报9月3日讯(记者 林刚) 2010年4月25日,28岁的王冬平驾驶三轮车从即墨返回城阳的住处,经过通济街道一条东西向水泥路(原204国道)时,由于没有路灯,被横在路面的
枯树绊倒侧翻,导致半身
瘫痪。遭遇此劫的王冬平不敢将此事告知病重的母亲,由于枯树的“主人”难确定,他默默打了四年官司,告了六家单位,至今没拿到任何
赔偿。9月3日,记者在见到王冬平时得知,生活已经没有着落的他,连一年前申请的低保也迟迟没有获批。
王冬平是平度市旧店镇后寨子村人。9月3日中午,记者来到他位于城阳区明阳路的家,客厅里还摆着他结婚时的照片,事发后他和妻子已经离婚,而当年帅气的小伙子,现如今已经颓废了不少。再提起四年前的那场意外,王冬平依然心有余悸,“那天晚上我开车送工人回家,平时都是不走那里的,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选了那条路。”王冬平说,事发后幸好一位好心的过路人报警,经医院诊断,他的胸3椎体暴力骨折脱位伴瘫痪、肩胛骨骨折、头皮裂伤等被鉴定为一级伤残。
提起车祸后的生活,让王冬平难以接受的是没完没了的官司。2010年12月28日,王冬平向即墨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即墨分局(以下称即墨公路局)。开庭过程中,该局主张该段道路非其管辖范围,但未提交证据证明,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即墨公路局作为公路管理义务人,负有管理不当的责任,赔偿原告王冬平952819.36元。此后,即墨公路局提起上诉,并提交证据证明其非事发路段管理人,该案件又被退回审理。
之后,王冬平追加了青岛市公路管理局、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城阳分局、即墨通济街道办事处、即墨市通济街道办华侨村民委员会、即墨市通济新经济区管委会等被告,最终即墨法院一审判定:通济街道办应该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王冬平845995.75元。今年6月3日,即墨市通济街道办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还需要进一步审理。
■疑点 涉事路段经多年变迁到底归谁管成了难题 此前,即墨市公路局在上诉书中提出,原204国道自烟台起,经青岛、日照、连云港到达上海,在青岛境内有214.1公里,分别由莱西 、即墨、崂山 、胶州、原胶南的五个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即墨市公路局负责的路段为北起灵山南至东城,全长32.03公里,而事发路段为东城至胶州段,属原崂山区公路局(目前该局已经不存在)管理路段,1991年6月22日因为流亭立交桥通车改道而废弃,不再属于204国道,而204国道已经由国家相关部门重新界定。
根据即墨法院关于此案的判决,争议的焦点是发生事故路段及枯树的管理、维护单位,最终即墨法院以涉事路段及树木在通济街道行政区划内,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判定通济街道办担责。
在审理过程当中,即墨市公路局称,根据《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国道、省道均设有明显的标识,该局养护的公路限于即墨境内在编的国道、省道,王冬平发生事故的地点及路段因不属于国道、省道,不属于该局的管理范围。在庭审过程中,即墨市公路局也提出,事发路段曾由通济街道办进行过路面硬化,并在路两侧栽植树木。
由于崂山区公路局已经不存在,王冬平将其上级部门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列为了被告,市公路管理局称,事发路段不属于其管理和维护的单位。而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城阳分局则称,该局成立于1994年,只负责城阳区内的国道省道。
即墨市通济街道办在庭审时称,根据相关规定,地方各级公路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公路事业,公路因改线等情况变化,个别线路失去原有作用,经上一级公路主管部门核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可改作其他用途。涉事道路原是204国道,管理责任主体系交通运输部门及公路管理部门,现在虽然改道,但原来的公路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废弃并不意味着所有权转移,只是道路行政级别发生了变化。而且涉事道路作为国道从1991年报废,这么长时间没有进行处理,作为管理责任主体,交通运输和公路管理部门负有责任。在上诉状中,通济街道办也提到,事发路段虽然由其进行了整修,但该行为不足以证明其对该路段拥有所有权、管理权。
■心酸 出事四年,没敢返乡见母亲申请低保,到现在也没着落 “儿啊,你是不是把妈给忘了?”这四年来,每当王冬平给在老家的妈妈打电话时,妈妈的这句话总让他潸然泪下,“出事后,四年了没回过老家。”
王冬平兄弟三人中,他排行最小,母亲生下他后,精神就有些异常了。“我妈妈身体很好,在她结婚前,家里是做木工的,后来在她20岁左右的时候,干活时被一个钉子伤了头。”王冬平说,说,当时母亲没在意,直接把钉子拔了出来,伤口没有用心处理,以至于后来引发了后遗症。
眼看中秋节就要到了,王冬平很想妈妈,可又不敢让老人家知道真相,只是说自己在外面很忙,生怕妈妈知道真相后受刺激,导致病情再加重。最近,王冬平经常会半夜突然醒来,想念自己的母亲,“虽然心里非常难受,可是没有办法,前年过年的时候,我跟妈妈通过视频看了一下对方,她看到我的样子放心了,可她哪里知道,我已经不能走路了!”
发生意外后的这四年,王冬平失去了经济来源,2012年3月,妻子与他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房子归他所有,剩下的贷款也需要他自己偿还,可对于失去收入的王冬平来说,自己还贷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所以两个哥哥暂时把这笔债务揽了过来。
关于王冬平的遭遇在网络发布后,有网友表示了同情,也有网友捐了一些钱,也正是靠着这些善款,王冬平勉强维持着生活,楼下超市会帮忙送点菜,他自己做一个菜能吃上一两天,“今年到现在,我只下过两次楼,一次是同学过来把我背下楼,另一次是堂弟来这里,出事这些年里,我几乎都是一个人在家。”
为了让王冬平能生活下去,2013年,家人帮他申请了低保,他所在的后寨子村村委负责人,将申请材料上报给旧店镇政府,2013年10月,曾有人让王冬平申办一张银行卡,以后低保金将发到卡里,可一直到现在,王冬平没有领到任何低保救助金。
对此,记者联系了旧店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称,低保需要一批批办理,王冬平的申请正在办理中,至于为何当事人申请了一年都没有结果,工作人员称这由民政所负责。当记者联系该镇民政所时,工作人员称负责人已经外出,拨打民政所陈主任的手机,也一直无法接通。 文/本报记者 林刚 图/本报记者 孟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