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5日讯(记者 林伟萍) 5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
城阳区区属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出炉。城阳区省、市示范类公办幼儿园每生每月最高自理费用为750元,非示范类公办幼儿园每生每月最高自理费用为630元,该收费标准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同时原幼儿园收取的托幼费和取暖费项目一律取消。
具体为,城阳区省、市示范类公办幼儿园每生每月可享受财政补贴500元,其中城阳区直属公办园每月还可获得财政拨款500元,每生最高自理费用为750元。城阳街道、流亭街道的公办园财政拨款为每生每月420元,最高自理费用为350元每生;惜福镇街道、夏庄街道、棘洪滩街道、上马街道的公办园财政拨款为每生每月360元,最高自理经费为320元。非示范类公办园每生每月可享受财政补贴450元,财政拨款因幼儿园所在位置不同可享受补贴260元~390元,每生最高自理费用在260元~63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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