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幼儿园试用教师的微博截图。
扬州市教育局9月7日通报,针对4日一位疑似教师微博炫耀家长送大闸蟹一事,经核实,博主确为扬州某乡镇幼儿园试用教师,目前已被辞退,涉事幼儿园园长被行政警告处分。
微博炫耀家长送的大螃蟹 “学生家长送的 ,不要说我肤浅,我更喜欢人民币。”9月4日8时05分,一位微博名叫“倩大爷是双鱼座”的用户发了一条微博。微博下还有一张配图,是一箱大闸蟹。其所晒大闸蟹为扬州产的“华东生态大闸蟹”。据显示,微博地址为扬州,职业疑似为教师。
该微博引发网友热议,随后,博主将其删除,其余微博删至仅剩1条,并多次更改微博用户名。
“纯属玩笑。”9月5日中午12时20分许,其再发微博对此事做出解释,但30多分钟后,此微博亦被删除。
9月4日,扬州市教育局官方微博“扬州教育在线”回应称,“我们正在核实其真实身份。如其确为我市教师,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惩处。”
据了解,对于教师收礼,教育部于今年7月8日曾专门发文《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规定称,“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教育部的规定称,“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涉事者为幼儿园试用教师 9月7日,扬州市教育局就“炫节礼”事件作出说明:“炫节礼”微博涉及者今年9月刚被扬州某乡镇幼儿园试用,尚未正式聘用。9月4日傍晚,确有一学生家长到该教师家送了螃蟹,当时该教师不在家,其堂弟用平板电脑发了此博文。该教师回家发现后,当晚和父母把螃蟹退还给家长,并立即删除微博内容。
扬州市教育局根据情况对涉事教师、园长等相关人员作出了处理。首先,涉事教师虽为刚上岗试用人员,本人未直接收受家长所送螃蟹,微博内容也非其本人所发,但家长送螃蟹的行为与其岗位工作有关,且微博内容造成了不良社会反响,故其所试教幼儿园对其给予不再试用并辞退的处理;
其次,涉事幼儿园园长对员工教育管理不力,故给予该园园长行政警告处分;
第三,幼儿园所在乡镇中心初中、中心幼儿园对上级布置的新学期师德教育的要求落实不到位,故对所在乡镇中心园园长、镇中心初中校长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
第四,幼儿园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已再次要求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以此为警示,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尤其是有关纪律条规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制止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并要求纪检监察和学校(园)要加强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