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新居、住新房本来是件高兴的事,可是
中海国际社区的业主李先生却高兴不起来。"我的房子出现了延期交房、质量缺陷等问题,对于违约金开发商闭口不提。我查看购房合同发现,这合同里有很多不合理的条款。"李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投诉说。
业主投诉:
延期交房无赔偿 李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12月份,他在中海国际社区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新房。因为当时购买的心情比较迫切,他也没有仔细看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就交了房款。可是到了今年8月31日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开发商却没有按时交房,而是拖了4天后才通知业主可以交房。李先生随后到新房中查看,结果发现照明灯不亮,房屋还有空鼓等质量问题。随后他找来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维修。虽然开发商表示将立即解决李先生发现的问题,但是李先生对于开发商不提违约金,甚至连口头道歉都没有的态度很不满意。
随后,李先生找出了当时的购房合同查找违约条款,结果发现商家约定的违约金是房款的百万分之一,也就是说开发商每日只需要支付给他不到2元钱的违约金,他认为这非常不公平。此外,李先生查看合同发现,开发商还在合同里约定了3条零赔付条款,这也让他很难接受。"合同中约定如果开发商变更小区平面布局、房屋内设备标准达不到约定、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都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现在我的房子里已经出现了空鼓问题,如果开发商修不好我只能自认倒霉?"李先生向记者求助说。
开发商:
赠送礼品抵赔偿 对于李先生投诉的问题,记者首先拨打了中海国际社区物业公司客服电话,工作人员滕女士表示她没有权利接受记者采访,让记者拨打中海青岛公司的电话。记者随后拨打中海青岛公司的电话,接线人员表示如果记者想采访,需要发送一个采访提纲。记者随后将采访提纲通过传真发送到该公司,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薛先生在确认收到采访提纲后,却没有给记者一个书面答复。"我们是没有支付违约金,但是我们赠送给业主小礼品,这礼品的价格远高于违约金。"薛先生解释说。
记者随后针对消费者质疑的合同条款采访薛先生,薛先生表示他无法答复,让记者联系该公司的李经理,李经理表示未经公司授权他也无法答复。
律师说法
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无效 在李先生签署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出现了他所担心的这些合同中约定的低赔付、零赔付的纠纷,业主是否就只能自认倒霉?对此,记者咨询了鲁宁律师事务所的许磊波律师。许律师表示,如果开发商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远低于周边区域租房房价或者银行的利息,那么该格式条款就显失公平,消费者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或者用法律手段维权。
"关于小区规划、房屋质量问题同样如此,即使开发商通过一些零赔付条款来免责,消费者出现实际损失后,依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开发商赔偿,并不受格式条款的约束。"许律师分析说。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