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环保标志的汽车女司机向民警展示其强制保险标志。
女司机驾车未带任何证件被
交警拦下,让其出示环保检测标志却拿出强制保险标志“糊弄”,女司机穆某被交警处以200元罚款。9月10日上午,
城阳交警大队与城阳环保分局在204国道与正阳路路口处联合执法,借助于智能高效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检测车”,执法人员在一个多小时内检查了600辆机动车,其中50辆车为标志不合格车和“黄标车”,执法人员一律对这50名司机进行了200元的处罚。
“高大上”检测车城阳执法
9月10日上午10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城阳区204国道和正阳路的交界处,看到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检测车已经在执法:每当从检测车旁边经过一辆车,检测车上方的LED 显示屏就会显示出车辆尾气检测的情况,包括车牌号和检测登记信息绿标、黄标或者无标。
城阳环保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绿标车为尾气排放标准高于国Ⅰ(含国Ⅰ)的汽油车及高于国Ⅲ(含国Ⅲ)的柴油车,绿标车环境污染性相对较轻。黄标车为尾气排放标准低于国Ⅰ(不含国Ⅰ)的汽油车及低于国Ⅲ(不含国Ⅲ)的柴油车,黄标车环境污染性较重。11月1日起将在城阳区建成区内全时段禁止黄标车通行,而无标则表示汽车未进行尾气检测,或者标志已经过期,属于违法行驶。
记者了解到,从一辆车经过检测车旁边到该车辆的环保检测标志信息显示出来一共仅需要0.7秒时间,检测车旁边的执法人员可以通过对讲机迅速告知前方的执法人员,以便拦截违法行驶车辆。检测车之所以反应这么快,是因为其配备了先进的图像捕捉、信息无线传输、图像分析和信息输出等软硬件设备,可谓真正的高端大气上档次。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辆价值近200万元的执法车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城阳执法,它大大提高了交警、环保部门执法的效率,以后也会经常在城阳执法。
一小时发现50辆环保问题车
上午10时30分许,一辆车号为鲁B×××××牌号银色五菱型小面包车,沿正阳路西向东经过“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检测车”,检测车显示“无标”,表示被查出环保标志已过期。交警随即将该车拦下,并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车中女司机回答没有带两证,“我的身份证也没带,其他证件都在家里放着。”交警走到车前,看到其车前面的挡风玻璃上的绿色环保标志早已过期,问其为何不及时年审,女司机回答:“我今年审了,一会了我家人从家里将驾驶证和行驶证,还有绿色环保标志一块拿来。”十分钟之后,一名男子来到现场,将档案袋的材料倒在地上找到了一个标志交给民警,民警掀开一看,竟是蓝色强制保险标志。根据规定,女司机穆某被民警处于200元罚款。
上午11时许,一辆车号为鲁B×××××的蓝色柴油大货车拉了满满一车塑料,沿正阳路由西向东行驶,被民警拦下,“民警同志,我的车没超载你们让我走吧。”中年司机说,经查车辆虽然没有超载,可民警发现其绿色环保标志印有2014年字样,月份显示为8月份,已经过期1个月。驾驶员仔细看了一眼环保标志“确实 8月份到期了,我没注意,接受处罚。”根据规定,司机吴某被处于罚款200元的处罚。
两名司机穆某和吴某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条例》,都被处以200元处罚。交警告诉记者,借助于高效的执法车,执法人员在一个多小时时间内查获50辆环保不合格车辆,其中三成绿色环保标志过期,二成绿色环保标志近期陆续到期,还有三成汽油和柴油车辆没有进行环保年审,交警一律进行了200元的罚款。执法人员提醒,车主及驾驶员应及时进行尾气年审,以免危害大气环境,受到处罚。
“黄标车”该如何处理?
记者了解到,机动车年度检测后会领到机动车环保标志,环保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两种,“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被称为黄标车。国Ⅰ的排放标准是,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16克每公里,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1.13克每公里,其中柴油车的颗粒物标准不得超过0.18克每公里,耐久性要求为5万公里;国Ⅲ的排放标准是,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0.66%。一氧化碳不得超过2.1%微粒不得超过0.1%氮氧合物不得超过5%。城阳环保分局工作人员王帅表示,“今年11月1日起,黄标车在城阳区建成区内行驶是违法的。”
针对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如何进行辨别的问题,记者从专业人士了解到,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在车辆出厂之时即已确定,车主可以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以及环保标志(黄绿标)上进行查找所拥有的车是国Ⅰ、国Ⅱ还是国Ⅲ的车。
黄标车补偿有条件
据悉,青岛市多年前已经开始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领取补贴政策,目前补贴的车辆为国Ⅰ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根据要求,国Ⅰ的柴油车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进行提前淘汰还可以领取最高14400元的补贴(车型不同,补贴金额不同),过期之后国Ⅰ的柴油车将不再给予补贴。
另外,今年7月22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青岛市财政局和青岛市商务局又联合印发了《国Ⅱ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资金补助意见实施细则》,细则规定,在2014年11月1日~2015年10月31日期间,黄标车应进行淘汰,满足四条件的车辆会享受资金补助,这四个条件是:国Ⅱ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意见》实施前,在本市的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含青岛高新区)、黄岛区(原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登记上牌的车辆 ;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的车辆和车辆报废日期,须在国家强制报废日期之前,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
城阳区申领受理国Ⅱ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的地方在城阳区行政审批大厅。据了解截止到目前城阳区已有490辆国Ⅰ柴油黄标车参与了提前淘汰领取补贴政策,领取补助资金405.7万元。
文/图 记者 赵伟华 通讯员 刘春芳 刘桂妮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