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振) 近日,记者从
胶州市环保局了解到,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大沽河流域污染防治,根据青岛市有关要求,胶州市决定在大沽河流域试行
环境污染整治河长责任制。据了解,共有大沽河干流胶州段等7条河流纳入范围,而根据规划,今年年底将全面取缔沿河污水直排口。
记者了解到,试行环境污染整治河长责任制的河流共有大沽河干流胶州段 、南胶莱河、碧沟河、桃源河、云溪河、护城河、三里河等7条,分为8段进行整治,分别是大沽河干流胶州段 、南胶莱河胶莱段、南胶莱河胶东段 、碧沟河胶北段、碧沟河胶莱段 、碧沟河胶东段、桃源河李哥庄段及市内河流(云溪河、护城河、三里河),每河段设立河段长一名。
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试行环境污染整治河长责任制的河流将按照要求在规定限期内完成辖区已发现污水直排口的截污整治,对新发现的污水直排口及时进行截污,防止污水乱排,并建立河道巡查保洁长效制度,负责监督河道截污治污设施的管理维护,及时制止向河道倾倒垃圾、河道放牧、非法采砂、擅自排污等行为,及时清除河道河岸垃圾和漂浮物。
而根据规划,2014年,将集中整治取缔河段内所有沿河污水直排口,消除污水溢流现象,完成所有沿河畜禽养殖场的搬迁或改造,2014年底,全面取缔沿河污水直排口。“从今年开始将分年度对河段沿岸镇办驻地、城乡接合部、老工业区、旧村、城中村实施雨污分流管网系统建设,新建、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污水集中处理能力,2016年底实现城区或河流沿岸污水全部得到集中收集处理、达标排放的目标。”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说。
除了加强污水治理,还将实施河段内干流河道清淤整治和生态修复,强化水环境监控,巩固并持续提升河流水污染防治成果,在解决污水直排问题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河道清淤,建设完善河道拦蓄水设施、中水回用设施,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强化河流水环境监控,促进河道水质不断改善,到2016年底,河流断面水质全面达到水质改善目标。
市环保局目前已经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乱排污水、随意倾倒垃圾等污染环境的举报,市民发现问题可打电话举报,相关部门将及时组织查处。
■链接
监督举报电话 大沽河干流胶州段:82206130;
南胶莱河胶莱段:88220012;
南胶莱河胶东段:88260036;
碧沟河胶北段:88277012;
碧沟河胶莱段:88220012;
碧沟河胶东段:88260036;
桃源河李哥庄段:88288712;
市区河流:82289181。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