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候鸟迁徙安全,严厉打击出售、收购、运输、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9月17日,
崂山区农林局联合市林业局野保站、区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和相关街道对辖区内农家宴、饭店等经营场所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
9月17日上午,20余名执法人员对滨海大道两侧、南北岭、劈石口等社区的42家农家宴、饭店进行了重点检查,详查各商户在经营、运输、流通等环节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向经营户发放《关于严禁非法猎杀、经营陆生野生动物的告知书》100余份,与经营户签订《不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承诺书》42份,在进山路口等显著位置悬挂各类宣传标语和横幅10余条,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此次
联合执法行动,共查处非法经营场所1处,查获斑鸠(死体)10只,执法人员对查获物依法予以没收,下步按相关规定将对违法商户进行严罚。
崂山区农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国庆节的临近,崂山区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通过联合检查、突击检查和暗访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猎捕猎杀、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一旦发现问题的个人或单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上限进行处罚,切实保护野生动物安全。(通讯员:唐涛)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