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话房贷利率可打七折 改善购房迎好时机

2014-09-30 19:46   来源: 半岛网房产频道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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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房产频道9月30日消息 继“青十八条”下发后一周,楼市再度传来“喜讯”。今天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认贷不认房”新政,同时规定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目前青岛各大银行均未接到总行相关调息的通知。业内人士认为,房贷利率7折下限难普遍实现,但8-8.5折很有可能。

  

9月3日,青岛银行宣布首套房贷利率最低打8.8折(资料图)



  央行:放宽首套房认定 房贷利率最低可7折

  9月23日下午,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多层次需求住房建设体系的意见》中称,出售唯一住房又新购住房的居民家庭偿还清原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按首套房贷认定。但意见并未明确执行时间,此后也未有相关细则出台。

  经过7天的“漫长”等待,9月30日16点左右,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对“认贷不认房”新政予以明确。通知第二项称:“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通知明确,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而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通知中对银行贷款也做出相应规定:“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银行:暂未接到调息通知 7折利率难实现

  对于该通知,截至发稿时,青岛各大银行均表示,还未接到总行调息通知。其中,建设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一切按总行通知来,通知不来,我们也不好说。”

  不过,青岛某银行个贷部一名工作人员坦言,房贷利率七折虽然获得了央行的确认,但想要普遍实现,“基本不可能。”该负责人为此算了一笔帐:“根据目前央行发布的房贷基准利率,四年到五年是6.4%,如果打7折,折后利率是4.48%;而我们银行5年定期整存整取的利率是5.225%,明显高于贷款利率。”也就是说,银行如果放款5年给首套房贷,且利率打7折,还不如吸收5年整存整取赢利多。“这还没有去掉做房贷这块的人员和时间成本,所以,7折利率基本不可能普遍执行。”

  另外,邮政储蓄银行个贷部一位经理也表示:“打7折,几乎不可能。”该负责人说,如果贷款给小微企业或其他回报较快且高的行业,利率最高可能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浮30%。“对银行来说,付出同样的人力和时间,房贷本来便不怎么赚钱。如果再打7折,那就成亏本买卖了。”

  市场:已有开发商执行“认贷不认房”  

  那么,对于降息,开发商是怎么看的呢?

  青特花溪地策划经理司经理表示,自23日青岛市下发放宽首套房贷认定的消息后,该项目便认真执行:“目前跟我们项目合作的银行主要是工商银行,其目前执行首套房贷基准利率,二套房贷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那些卖掉唯一住房且还清贷款的购房者,如果过来买我们的房子,我们项目可以为其争取按首套房贷标准算。”

  采访过程中,大多楼盘表示已执行首套房贷“认贷不认房”的标准,但近日,除青岛银行外,各大银行对于首套房贷却并未有公开调整。“人民银行下发了这个通知以后,我们很期待各大银行能够做出相关回应,这样一方面可以为购房者省去一部分成本,又可以促进成交,帮我们尽快完成全年任务。”李沧区某刚需楼盘置业顾问说。

  另外,不少市民也表达了同样的期望。“同样买套100万的房子,基准利率和打9折,成本上差10多万呢,就因为之前银行一直不降息,我买房的计划就一直这么搁置着。”市民孙先生说。

  业内:改善型需求或集中释放

  对于央行发布的通知,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第一时间做出分析称,“认贷不认房”如期兑现,改善型需求或集中释放。

  克而瑞高级分析师张斌对管清友的看法表示认同。他表示:“既然已经下达了通知,各大银行肯定会给央行个‘面子’,利率应该会作出相应的调整,估计最低打8折-85折,但考虑到成本和盈利问题,不可能打到7折,而且大面积降息也不可能马上展开,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文/图 江海峰

  附: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进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对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25年。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支持作用;对地方政府统筹规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的安排,纳入开发性金融支持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三、增强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能力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发行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等多种措施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

  四、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扩大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积极稳妥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针对辖区内不同城市情况和当地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求,支持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握好各类住房信贷政策的尺度,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及村镇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2014年9月29日

   [编辑: 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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