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越级上访”和“信访排名”一样,同属于信访工作中不正常的现象。如何终结这些不正常的现象,中央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无论取消“信访排名”、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还是重新倡导
逐级上访,其旨都是为了将信访制度拉回到设计初衷所规定的正途上来,并发挥其理论上的独特作用。
但是面对“逐级上访”新政,面对“绝大多数进京上访被拒受理”这样的信息,可能也会引出一些疑虑,特别是在上访者中,他们首先想到的问题是:被国家信访局拒绝受理,自己的“冤情”到哪里去申诉呢?实际上,国家信访局对某一上访者个体关上大门,并不代表上访者的合理合法诉求被拒绝。正如国家信访局新闻发言人张恩玺所说,引导逐级上访的主要目的是“压实
属地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就地解决,使信访问题在基层属地妥善解决”。
并非拒绝上访者,而是使上访者所反映的问题在基层就能够妥善解决,这才是逐级上访新政的本意,而张恩玺“压实属地责任”一语则揭示了新政成败的要害。只要逐级上访新政倒逼基层政府真正建立起用心倾听访民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的机制,访民面对新政最初的那种彷徨感就会焕然冰释。这一前景值得期待,在以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访民“信访不信法”的格局终将被撬动,因此,在倡导逐级上访的同时也不能忘记终点,这就是恢复社会的法律信仰。
9月30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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