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0月14日讯(见习记者 姜豪 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14日记者从城阳交警大队了解到,近日,交警部门对4名
醉酒驾驶肇事的司机处以吊销驾驶证、5年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对4名司机予以
曝光。
2014年5月17日晚10时5分,城阳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案,在南万阳光馨苑小区处,一辆轿车撞伤行人弃车逃逸。两名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肇事轿车停在路边,通过对受害人询问和对现场的排查,在巡逻特警的协助下,在一个烧烤摊处将醉驾司机邱若光抓获。”民警介绍,“当时他完全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随后,我们将他带到医院抽血化验。”邱若光今年34岁,家住即墨,没有工作。当日下午5时许,邱若光与朋友在荣海三路南万阳光新苑小区的一个烧烤摊上喝酒,邱若光喝了四五瓶啤酒后,驾驶鲁B××F52号小轿车沿着荣海三路由北向南行驶,驶到南万阳光馨苑小区门口处时,刮倒了一个由西向东过路的行人。邱若光随后弃车逃逸。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邱某供认不讳。后经检验,邱若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其A2驾照被注销,同时还将面临拘役6个月以下的处罚。
2013年11月2日晚9时,城阳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王沙路东铁村路口处,有轿车与越野车相撞,伤一人。轿车司机李文全满身酒气,随后被民警带到医院抽取血样,李文全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5mg/100ml,接近醉驾标准值的三倍。据了解,李文全50岁,家住城阳区。当晚8时许,李文全在家喝了半斤白酒后,驾驶鲁B××559号轿车从城阳去即墨办事,途经王沙路铁骑山处,酒劲发作开车打瞌睡,没发现车前正在行驶的吉普车,并与它追尾。经民警认定,李文全涉嫌危险驾驶罪,A2驾照被注销,还将面临拘役6个月以下的处罚。
记者从城阳交警大队了解到,交警部门对4名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4名司机分别是李文全,驾驶档案编号370200643763;邱若光,驾驶档案编号370233069893;高玉奎,驾驶档案编号370240114975;王寿春,驾驶档案编号370210860180。从15日起,这4名驾驶人可以到城阳交警大队依法提出听证申请,过期未提出申请的,机动车驾驶证将依法吊销 ,原持有驾驶证作废。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