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连续3天以上重度污染天气将单双号限行

2014-10-16 09:3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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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5日,城市信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青岛市环保局近日对《青岛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经市政府同意于10月10日印发实施。2013年6月30日印发的《青岛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同时停止实施。

  新的预案都在哪些方面作了修改呢?据悉,一是增加了风险评估章节。分析了本市大气污染的来源,认为燃煤、工业、机动车、建筑和道路扬尘等主要排放源污染物排放量大,不利的气象条件 ,外来污染和本地污染的叠加是引发重污染天气的直接、间接原因。二是调整了重污染天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严重性和持续时间,将原有的两级调整为3级,分为重度(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严重(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极严重(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三个级别。预警和应急响应分级也进行了对应调整。三是增加了成员单位。在原有14家成员单位基础上,增加了市农委、市工商局、青岛供电公司作为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关领域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应对。四是调整了应急处置措施。将原预案II级响应措施调整为III级响应措施,并增加了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 以上;主城区内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主城区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将原有I级响应措施调整为II级响应措施,并增加了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削减60%以上;将原有II级响应措施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控制办公车辆使用,每日停驶部分公务车辆保留,并明确了停驶数量。I级应急响应措施为,主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之外的一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生产活动。修订后的预案还对预警程序、预警响应措施、信息报告及发布程序、调查评估、应急保障等进行了完善。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刘旭 通讯员 孙俊杰  魏勃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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