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民医院药房工作人员正在整理药品。
推进
县级医院综合改革,缓解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据悉,根据省、青岛市统一部署,10月1日零时,胶州市人民医院、心理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第三人民医院取消药品(中草药、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全面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同时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4家试点医院运行平稳,百姓就医秩序井然。
取消药品加成,按采购价销售
“让老百姓感觉看病不再贵,最直接的方法之一就是降低药价。”10月16日,胶州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过去医院的运行机制是在药品统一招标采购以后,医院再进行药品价格加成,卖给患者,加成的这笔费用用来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行。
据介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础和核心是改革药品加成政策,根据上级政府改革实施意见及方案的要求,胶州市4家试点公立医院自10月1日起除中草药、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全部实施零差率销售。医院所用基本药物、常用药品等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并按照采购价销售,不再赚取药品利润,真正还利百姓。在随机抽取的药品中发现,他汀类降血脂药阿托伐他汀钙片(商品名:立普妥,规格:20mg×7粒)原售价为76.5元,取消药品加成后,售价为66.3元;甲状腺疾病常用药物左甲状腺素钠片(商品名:优甲乐,规格:50ug×100粒)的售价为27元,药品零售店平均售价为29.5元。不难看出,药品零差率政策的落实,较大程度上减轻了慢性常见病门诊用药患者的就医负担。
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调整
据调查,改革前患者到二级医院看病挂专家号,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门诊的诊查费为5元,另外还需收取挂号费和病历工本费,合计7元;改革后,胶州市二级医院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为7元,不再单独收取挂号费和病历工本费。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本次
公立医院改革注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 、群众就医负担以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调整价格。按照青岛市物价局、卫计委、人社局、财政局通知要求,试点改革前,市卫生局组织试点医院对2000余种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提高诊疗、护理、床位、手术、床位和中医药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 、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的价格。10月9日,市发改、卫生部门联合对4家公立医院物价调整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确保价格调整政策落实到位。
改革医保支付,减轻百姓负担
为保障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不增加百姓的就医负担,按照要求,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调整后增加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
改革前,患者李某因肺结核复诊入第三人民医院治疗共花费1157.51元,医保报销后自负费用483.5元,自负比41.7%;零差率后,患者张某因慢性肺部疾病入院治疗花费1801元,医保报销后自付费用554元,自负比30.7%。由此看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患者入院就诊的实际报销比例有所提升,未出现就医负担增加的情况。
强化医院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在逐步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胶州市卫生局不断加强对医院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并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不断加强医院的重点、薄弱科室以及市外转诊率较高的病种所在临床科室建设,严格落实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此外还加强基础管理,严格院科二级管理及财务管理,加强成本核算,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药费用。不仅如此,还严格落实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和点评制度,加强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
解答患者疑问,合理引导就医
为使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更加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取得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全市百姓及早了解胶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胶州市卫生局全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宣传 ,同时,要求各试点医院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改革基本知识理论,做好对就诊患者及家属的宣讲工作,及时解答患者就诊疑问,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据了解,目前胶州各试点医院还在门诊大厅摆放宣传展板、循环播放LED等积极开展改革宣传活动 ,特别是对物价调整后的药品销售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公示,保证患者明明白白就医。
胶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关乎百姓健康福祉,胶州市卫生局将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扎实推进改革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同时,通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带动镇村两级卫生事业更加蓬勃发展。
文/图 记者 王晓婕 通讯员 薛丞君 王俊婷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