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困悬崖还求拍照 “二”到家了

2014-10-22 09:5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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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邓海建

  10月20日上午10点多,江苏溧阳市一名二十岁小伙攀爬燕山公园内的一座山,不幸被困半山腰。让救援人员感到惊讶的是,被困一小时内,小伙并不着急,反而希望救援人员给他拍照留念。经过救援人员三个半小时的紧张施救后,最终成功将他救下。

  身处险境,还楞要将自拍玩转到底,这样的“逗比”精神,非一般人可以理解。有人说是无知者无畏,这话未必准确,如果粗放式冒险都能有公共救助资源兜底,还有什么可怕的呢?从风险收益的角度看,冒险成本固然有生命危险,但毕竟是小概率事件——大不了拨个急救号码,最后“批评教育”了事,几无后顾之忧。

  这几年,喜欢“野外穿越”的真假驴友越来越多,被困野外的冒险故事也是层出不穷。譬如前几天,“14名驴友穿越高原禁区,一人因高原反应身亡”;还有国庆期间在北京,“22名驴友被困野长城,最终获救”。生命无价,救援有价。2012年4月19日,几名徒步旅游探险者冒险进入雅鲁藏布大峡谷无人区,突遇雪崩造成人员伤亡,当地政府接连派出4批救援队员,于5月15日将3名被困人员成功解救,此次雪崩救援活动耗资达数十万元。今年8月16日的“四川黑竹沟驴友遇险”事件中,当地一共组织进沟搜救达700多人次,粗略估计搜救费用可能要超过30万元……直升机、大部队,场面恢弘,蔚为壮观。“救人第一”之后,就没有“第二”要反思的东西吗?

  眼下来看,探险这回事,恐怕还是要及早厘清人道责任、公共责任及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

  按照“不作不死”的逻辑,不少野外探险,无异于拿生命开玩笑。当然,生命是自己的,支配与选择的权利在于个体自身。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在“穿越禁区”悄然行事,不登记、不注册,非法攀越,起码悖逆公序良俗——既违背了法定规则,也放任了公共风险。按照责权对等的原则,非法探险“调皮”在先,恐怕惩戒规则不能失语。

  这里是三个层面:一者,不管什么时候,救人是第一位的,这是人道与人性的选择 ,无可置喙。二者,紧急救助之后,自然要算算成本分摊的账单,如果是人力不可抗的意外,是游戏规则内的探险,那么,公共财政兜底,也算是一种普惠的福利;反之,自然应该个人埋单,或者向市场化的商业保险寻求帮助。三者,放任无原则、无成本的探险救助,无异于制造新的社会不公。道理很简单,能出来探险穿越的,显然不是吃低保的生活无着落人士,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论,他们应该在物质层面有了较为丰裕的保障,尤其在一次搜救抵得上N 套保障房的现实语境下,实在没必要在捉襟见肘的社会保障资源中分一大杯羹去锦上添花。

  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也许是件挺浪漫的事儿。一场说走就走的冒险,可能只是戕害公共利益成全个人体验的傻缺行为。因为救援者不是咸蛋超人、不是阿凡达,激进冒险者遇险后得到的救援 ,实际上无非是“风险转化”及“风险分摊”。于此而言,《特发事件应对法》亟待转身,探险旅游相关规定亟待健全,最要紧的,还是明确一个底线规则:谁探险,出事儿当然谁埋单。

  (作者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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