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0月28日讯(记者 侯彦平) 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日照市从今年9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对
黄标车禁行。10月28日,记者从日照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车管所获悉,从11月1日起,日照市将黄标车禁行区域扩大至全市所有城市建成区、县城区和高速公路。此举是为了加快黄标车的淘汰进程,按照市政府要求,明年年底要完成黄标车的淘汰工作,2016年起将全市禁行黄标车。
据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车管所所长焦玉波介绍,黄标车是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对大气污染严重,山东省从去年开始就已经着手治理。“从2013年1月份开始,黄标车提前淘汰的可以领取淘汰补贴,今年又对黄标车的行驶区域进行了限定,以后,黄标车会逐渐被节能环保车型取代。”焦玉波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日照市共有黄标车24837辆,已经办理注销的车辆有 911辆。按照要求 ,日照市2014年下半年要淘汰现有黄标车数量的40%,2015年完成全部黄标车的淘汰工作。接下来,日照市将以治理淘汰分布集中、污染严重的市区县城区黄标车微突破口,引导企业和个人加快淘汰步伐,并最终带动农村地区也完成淘汰任务。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目前交警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凡是连续三年未检车辆将不再为其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对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进行强制报废;对外地转入日照市的机动车未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的一律不受理业务;黄标车不得办理转移手续,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的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且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交警部门将督促所有人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将予以注销。
另外,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要求,日照市从11月1日起,将再次扩大黄标车的禁行区域。自2014年11月1日起,日照市所有城市建成区、县城区和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 。“之所以逐渐扩大限行区域 ,也是为了促进这些高污染车型的提前淘汰。”焦玉波介绍,由于黄标车的高污染、高排放特性,逐步淘汰势在必行,扩大限行区域正是为了促进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淘汰黄标车的自觉性。
另外,焦玉波介绍,目前日照市有一些“对黄标车认定有异议的机动车”,是指按照省政府相关统计标准列入黄标车范围,但是按照国家对黄标车的定义不属于黄标车的部分机动车。如果市民不知道自己的车辆是否为黄标车,可以查询日照市网上车管所的相关网页,如果存在黄标车认定方面的异议,可以携带相关手续到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做鉴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