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0月29日消息 擅自占用道路堆放物料最高处罚2万元。10月29日上午,市南城管在河南路公交车2路的
栈桥车站发现一
装修店铺将木板堆放在人行道上,影响公交车站附近交通。店主刘某配合执法,执法人员进行警告并责令次日到市南城管栈桥中队接受培训。
10月29日10点30分,市南城管执法人员巡查至河南路公交车2路的栈桥车站时,发现距离车站站牌不足5米距离的商店,因内部装修,擅自将装修木板摆放在人行道上,并在路边施工,严重影响上、下车行人的正常通行。过路行人谭女士指责说:“这些木板子紧靠车站上,上下车人这么多,行走很不方便,老人、孩子被绊倒怎么办?”。执法人员随之找到店主,依法责令停止非法
占路行为,并依法对其现场进行拍照、录像。
执法人员对装修店主刘某擅自占路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和耐心教育,刘某停止手头工作,迅速将木板清理到屋内。鉴于刘某虚心接受批评的态度和及时整改配合的行为,执法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并责令刘某二天内到中队办公室接受法规培训学习。
据了解,根据《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由城管监察部门要求进行改正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眼下到了旅游淡季,位于火车站周边的临街业户,也开始进入了淡季装修房屋的忙碌季节。城管部门在此提醒业户,装修门头及房屋,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法装修,需要占用人行道的,必须到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装修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挡并清理现场。
半岛都市报/半岛网 记者 姜豪 通讯员 周玉香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