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和升学条件要逐步放宽

2014-10-30 08:5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城市信报讯 山东省教育厅29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要保障符合入学或考试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公平享有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的接受教育权利。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在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学位不能满足需求的,可采取购买民办学校服务的方式予以安置,保证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都有学可上。

  按照通知中的要求,山东各地要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政府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统筹考虑人口流动趋势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因素,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保障符合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以及高中学校入学或考试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公平享有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的接受教育权利。各地要合理制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并逐步放宽随迁子女入学和升学条件限制。

  目前,不少外来务工子女在入学时都面临着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问题。对此,通知中也要求,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申报登记制度 ,提前公布入学(入园)条件要求和有关手续办理流程,有序开展入学(入园)、申报和登记工作。对于符合入学(入园)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在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学位不能满足需求的,可采取购买民办学校服务的方式予以安置,保证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都有学可上。

  而在入学之后,外来务工子女也可能面临受歧视的问题。对此,省教育厅也要求,要将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统一管理 、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建立随迁子女就学档案,加强与随迁子女家庭的联系,防止学生辍学。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孙祥辉 实习生 刘佳荔)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