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0月30日消息 5月2日凌晨零时许,魏某酒后被锁家门外,打电话叫
开锁师傅毛某。在开锁过程中,不满毛某涨价,拳击毛某面部,致鼻部受伤。双方达成民事调解,赔偿经济损失48000元。魏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5月1日,魏某喝的大醉,到深夜多才晃晃悠悠回到他居住在崂山区麦岛家园的家,但却发现自己的钥匙不见了,根本打不开门。于是,魏某打电话给开锁师傅毛某到现场开锁。毛某想着已经是次日凌晨零时了,考虑到夜已深,自己该收取一点辛苦费,便在开锁的过程中涨了价格。魏某不愿意了,认为毛某这是在坑人,非常不满。在酒精的作用下,魏某对毛某动了手,一拳打在毛某的脸上,当场毛某的鼻子便血流不止。
经医院诊断,毛某的鼻部受了伤。而法医更是因毛某左侧的鼻骨单纯骨折及左上颌骨额突骨折,将其鉴定为轻伤二级。同时,毛某的外伤致使其左眼部挫伤及体表软组织挫伤,损失程度构成轻微伤。
经法院审理认为,魏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虽双方已达成民事诉讼调解,魏某也赔偿了毛某经济损失48000元,但其仍需承担刑事责任,应依法予以惩处,故魏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半岛都市报/半岛网 记者 李保光 实习生 王瑶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