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份开展“阳光
低保”专项行动以来,
崂山区民政局对辖区的2120户低保家庭,逐户走访核查。一直到近日,因不符合标准被取消资格的有125人,新增266人。为避免骗保、漏保情况,崂山区民政局建立低保配套制度。
11月6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从崂山区民政局了解到,为了摸清崂山区低保认领家庭的实际情况,杜绝不符合低保标准但是一直在领低保的情况,崂山区民政局在2014年5月份制定下发了《崂山区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摸底工作顺利进行,崂山区74名民政干部签订了不违规干预低保、不违规办理低保《承诺书》,并在崂山区民政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了解到,从5月份开展行动以来,崂山区四个街道办事处分别制定了行动方案,开展动员和培训,安排工作人员对全区2120户城乡低保家庭进行了入户核查,签订入户核查表,并组织社区对核查结果进行了公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取消城乡低保资格125人,新增266人。工作人员也对撤销和新增低保户进行了解释。
“撤销的这些低保户,主要是因为一些原先符合低保标准的人现在有了新工作,收入水平已经超过了低保标准。新增加的低保户主要是因为街道、社区的宣传工作不到位,特别是边远社区,居民都不知道自己符不符合标准,更谈不上主动申请。”工作人员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为了解决居民对于低保政策了解不透彻的情况,崂山区民政局在各个街道、社区都发放《崂山区2014年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近5万份,并在全区社区公示栏张贴。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