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1月18日讯(记者 王爱科 李飞鸿 实习生 丁慧) 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最高可以享受到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在孵企业还可以享受房租补贴……18日,青岛市政府发布“关于实施‘
千帆计划’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未来三年内重点培养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2000家。
18日下午,青岛市政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实施‘千帆计划’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根据‘千帆计划’的发展目标,未来三年内重点培养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2000家。”市科技局副局长吴绪永说,其中年营业收入过亿元企业(“小巨人”)超过500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0家;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突破10000家。
据统计,目前全市有科技型中小企业4600余家,其中,孵化器入孵企业2017家;中小高新技术企业538家,占高企总数的84%。“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包括企业数量偏少、研发投入不足、
融资发展困难、环境营造不够等。”吴绪永说。
“千帆计划”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科技型企业的这些难题。“种种扶持措施,主要定位于加大对企业融资、财税支持,着眼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对企业技术交易和专利运用的支持,并且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大对企业的创新服务。”吴绪永说。
据了解,“千帆计划”的扶持对象,拟定在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在扶持方式上,注重运用基金和撬动社会资本。资金来源方面,建立财政科技投入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三年内债权融资、投资基金规模将分别达到100亿元,以支持企业融资发展。
“为在孵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设立孵化投资基金,对优秀初创企业给予 50万元到3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对孵化器按在孵企业数量给予一定比例房租补贴,对投资于初创期企业的投资机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风险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吴绪永说,为企业开展研发与成果转化提供低息贷款的,给予放贷银行一定比例的利息补助,单个银行年最高补助1000万元。
此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企业研发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当年加计抵扣确认研发费用给予不超过10%的奖励,年最高奖励100万元;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的,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年最高补助30万元。
意见还提出开展专利运营试点,引导和支持知名专利运营机构对科技成果进行专业打造,通过专利许可、转让等方式,实现专利市场价值。并支持企业购买专利质押履约保险,对保险公司保险费前三年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单个项目年最高补助8万元。
“千帆计划”入选条件 “千帆计划”不仅出台多项具体扶持政策,还将建立“千帆计划”信息库,对入库企业进行备案和动态管理,并公开相关信息。对以补助等无偿资助方式予以扶持的企业,单个企业年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具备下列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可列入“千帆计划”: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关于中小企业的要求;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的范围;
3.企业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新药生产证书)或专有技术;
4.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占企业总收入的3%以上。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