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征意见 民办园收费拟放开

2014-11-21 06:2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都市报11月20日讯(记者 魏海洋  林伟萍) 幼儿园收费问题一直是家长和社会关心的焦点。公办园和民办园的收费如何?民办园如何发展?这些问题市民都可以集中反映。11月20日,记者获悉,《青岛市物价局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公开征集市民意见。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渠道反映自己的想法。

  记者了解到,青岛2012年制定实施了《青岛市物价局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的有效期至2014年11月30日止。由于该办法即将试行期满,为使青岛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制定的更加科学合理 ,根据《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和办法试行以来的工作实际,青岛市物价局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这一次的征求意见是提倡政府治理体系和能力改变的一项措施,对于幼儿园的收费管理等,政府也在逐步放权。”20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幼儿园收费问题关乎幼儿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如何定价,怎样定价,这些老百姓关心的问题都将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以求幼儿园的收费管理更加合理、客观和公正。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已经通过青岛政务网(http://www.qingdao.gov.cn)全文公布,市民可以登录网站查看全文内容。广大市民可通过青岛政务网“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另外,还可以向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反馈意见。青岛市物价局的地址是: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邮编为:266071,联系电话是85911402,传真电话是85911398,电子邮箱:qdwjsf@qingdao.gov.cn。青岛市教育局的地址是: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邮编:266071,联系电话:85913422(传真),电子邮箱:xqch@qdedu.net。青岛市财政局的地址是: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8号,邮编:266071,电子邮箱是:qdczjkwc@163.com 。市民可以在11月24日前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把自己的意见反映给相关部门。

  解读

  纯民办园 调价备案制拟取消,收费放开


  按照规定,幼儿园可以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住宿费和经省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除上述四个收费项目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刚刚公布的办法中,针对纯民办园的收费也是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相比于2012年出台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此次征求意见稿中 ,拟取消“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报价格、教育部门备案”这一说法。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解释称:“省政府日前出台相关规定,要求放开民办教育收费,此次调整受此影响。”

  市教育局学前处处长李业庆认为,能把纯民办园的收费放开,就会给民办园的办园松绑 ,会进一步促进民办园的发展。

  同时,按照规定,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将依然实行市场调节价。

  公办园如何收费呢?按照规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按照经费来源等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制定或调整市属及以上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区(市)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所在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区(市)实际情况,在市属及以上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享受财政补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应当在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合同约定的最高收费标准内确定。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幼儿园收费进行成本监审。

  公办园 价格审批权拟下放到区市

  幼儿园所收取的服务性收费等是如何规定的?据悉,幼儿园可以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和校车接送费;可以收取的代收费项目为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床上用品费。除此之外,未经批准,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由幼儿园书面征求家长同意后方可收取。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生活提供伙食的,可据实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收取,每月应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并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而校车接送费则应坚持自愿与非营利的原则,由幼儿园和家长双方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公办幼儿园应当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到统计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业内人士分析说,从意见稿中可以看出,各区市的公办幼儿园价格管理审批权限由原来的市政府审批,改为由各个同级的地方人民政府审批。但该业内人士透露说:“虽然审批权限有所改变,但这对市内三区的公办幼儿园来说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只是政策文件到期后的重新制定,后期或还将按照原有的收费标准执行。”

  保教费和住宿费不得跨学期收取

  按照规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调整自秋季入园起执行 。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幼儿在园天数按照法定工作日计算。

  因幼儿自行退(转)园,或因公共卫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有  关部门要求幼儿园暂时停园(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其中当月入园时间累计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 )的,幼儿园退还半月费用;超过一半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应当通过园内公示栏(牌)、招生简章等形式对所有收费进行公示,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标示,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记者了解到,该办法的有效期为5年。

  ■现行规定

  四区公办园保教费最高自理750元/月


  记者从市物价局网站看到,《青岛市物价局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市南区 、市北区 、李沧区及崂山区所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市属及以上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具体为,上述四区的省、市示范类公办幼儿园每月每生享受财政拨款500元,财政补贴500元,最高自理费用为750元。非示范类公办幼儿园每月每生享受财政拨款390元,财政补贴450元,最高自理费用为630元。城阳区幼儿园除了财政拨款外,示范类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420元,非示范类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在260元~390元之间。

  市物价局在文件中强调,区属公办幼儿园应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收费公示。收费前,填写《青岛市幼儿园收费公示表》,报经区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凡未进行收费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记者 魏海洋  林伟萍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