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赴河北省石家庄市,与省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同志和检测站、驾校、私家车主代表座谈,听取车检、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意见建议,研究相关改革措施。他表示,在全面深入推进车检改革的同时,积极推动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
驾考要打破部门利益藩篱 黄明指出,截至目前,我国驾驶人已接近3亿,预计未来10年,驾驶人仍将以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针对当前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与社会发展和群众期待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特别是近年来个别地方车管所发生腐败案件的情况,公安部决定对驾考工作进行改革,目前正在调研论证,将在进一步听取意见、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黄明强调,改革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一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二要开放,转变政府职能,整合社会资源,提高供给能力;三要脱钩,打破部门利益藩篱,斩断或明或暗的利益链;四要便利,给予学员更多选择权,更好地便民利民;五要提高培训考试的质量,把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关。
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介绍,据分析,人们期盼已久的驾照
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
解决群众不便利不经济问题 黄明要求,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迎着问题上,做到标本兼治。要围绕满足群众学车领证需求、促进驾考公开透明公正廉洁、提高驾驶人安全驾车素质、提高群众对驾考满意度等方面,通过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认认真真、扎扎实实解决培训考试能力和驾培营运模式不适应发展需要问题,解决驾考不公开不透明、不公正不廉洁问题,解决群众反映的不便利、不经济问题。
黄明强调,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事关亿万民众的切身利益,还涉及有关部门的协同和现行法规规章的修改,要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要以坚强的决心、有力的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制度障碍和漏洞,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把考试场建设成为公开透明的阳光场,把车管所建设成为勤政廉洁、便民利民的窗口。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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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自考”面临三道槛 2013年公安部回应公众关于“是否可允许公民直考驾照”的提问时曾表示:我国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申请驾驶证必须经过驾校培训。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规定“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也未提及申请驾驶证需要驾校培训。
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这意味着学习驾驶至少要具备两个条件:教练车和教练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多项法律法规中也明确,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需要一定的资质。就算有符合条件的驾驶员为教亲友愿意考取相关资质,教练车又是一大难题。教练车拥有两套控制系统,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
“除车辆和教练之外,练习场地也是问题。”一些专业人士介绍,对尚未取得驾照或被取消驾照的人来说,上路行驶即意味着无证驾驶。一些市民提出可以指定场地练习。但记者走访发现,本市用于驾驶练习的场地,满足驾校需求已很紧张,很难开放给个人练习。
2013年元旦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是首次由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教学大纲,规定达不到规定培训学时的将不予以安排考试。
如果自培考证,这个学时证明该由谁来出具?对此,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公安部只称学员可以不经驾校报名考试,并不意味着可以避开交通部门直接考试,而交通部门肯定会执行教学大纲的学时要求。因此,他们认为自培的学时,应该受到规定培训学时的限制。
不少市民认为,考驾照不经驾校培训的实际操作性不大。真正的自培考证,应该是可以使用私家车,在家自学。
据《解放日报》《南国早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