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公共场所拟一律禁烟 违者最高拟罚500元

2014-11-25 07:1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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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24日公布了卫生计生委起草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拟制定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全面控烟。

  根据该送审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同时,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

  送审稿同时提出,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的,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据调查,我国现有吸烟人数超过3亿,约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每年,我国有136.6万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超过因艾滋病、结核、疟疾和伤害所导致的死亡人数总和。

  2003年,我国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于2006年 1月9日在我国生效。截至2012年,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法或控烟综合性立法,其中44个国家施行了全面无烟法律。但是,我国还没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方面的专门法律、行政法规。

  为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2013年卫生计生委启动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起草工作,经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去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 、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

  专家表示,这次在国家层面通过立法的形式对禁烟场所、责任主体、法律责任予以明确,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全面加强控烟,维护公众健康。

  8年控烟终见立法曙光,“禁烟不禁官”有望被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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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烟,在中国已经说了N年,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在我国正式生效算起,也有8年光景。然而,这么多年的努力,全面控烟在中国仍然举步维艰。

  国务院法制办24日公布了我国首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从“宣言”到“立法”,送审稿中的规定能否推动控烟迈出实质性步伐,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

  哪些场所吸烟将违法

  送审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解读: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送审稿首先作出了明确规定。风景名胜区 、文物保护单位、公园 、游乐园等室外区域,可以设立吸烟点,没有吸烟点的则属于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公共场所里吸烟留下的烟雾会长时间停留在环境内,影响到每一个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因此在公共场所控烟,对公众的健康会起到积极作用。”中国控烟协会常务副会长、研究员许桂华说。

  哪些人要带头控烟

  送审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医务人员应当带头控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在公务活动中吸烟,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医务人员不在病人面前吸烟。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一把手”是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

  解读:有专家认为,这表明,“禁烟不禁官”的现象将被遏制。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领导干部应做出表率,然而,在一些单位,控烟行动在某些人身上“失去作用”,办公室里“烟雾弥漫”。去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送审稿又将带头控烟写入了法规。

  业内人士建议,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消费”的政策环境下,机关事业单位应该全面禁烟,严禁高档香烟消费,对领导干部在办公区域办公时间吸烟予以曝光,让公职人员成为带头控烟主导力量。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吸烟

  送审稿: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进行限制,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等可以直接选取烟草制品的任何方式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销售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学生吸烟,对学生进行烟草危害宣传教育,及时劝阻和教育吸烟的学生戒烟。

  解读:未成年人是控制吸烟工作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也是烟草企业锁定的潜在吸烟人群。因此,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对公共场所控烟乃至整个控烟工作意义非常重大。《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烟草专卖法》也有相关规定,但并未规定相应的具体要求和处罚措施。

  “互联网的易得性非常强,禁止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网络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保护青少年意义很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或健康合作中心研究员肖丹说。

  加强宣传是关键环节

  送审稿:要求政府、社会组织、媒体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促使社会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社会风尚。

  解读:调查显示,相当比例的人对烟草造成的健康危害还有错误认识,比如认为“低焦油就等于低危害”。吸烟可以帮助人们缓解工作、生活中的压力。还有些人认为吸烟可以预防老年痴呆症等疾病。

  “加强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主动不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健康权的意识,可以使控制吸烟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许桂华说。

  全面禁止烟草广告

  送审稿: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不得出现烟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以及变相烟草广告;不得出现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镜头;在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播放吸烟镜头或者出现烟草制品的媒体,由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解读:大量国际经验证明,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是保障控烟法律法规顺利实施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特别是烟盒包装警示是最具成本效益的宣传教育手段,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是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重要措施。“条例颁布后也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人都能够知晓,了解到自己的义务和权力,做到‘ 有法我必依’。”许桂华说。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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