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谢谢你们啊,真是给俺办了实事”,因身体不便无法自己到银行交供暖费的市民蒋大爷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上个月他把自己的困难反映给来信报接听热线电话的市人大代表后,就有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主动给他打电话,说可以上门收费,截止到11月25日,此事得到了圆满解决。原本今冬没有供热计划的湖岛世家,因为有两栋楼的入住居民通过本报向市人大代表反映供暖需求,也有望于12月15日前实施供暖……
11月25日下午,城市信报/信网记者收到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上一期“市人大代表履职在线”栏目中“供暖”问题的
答复,在此刊发作为对市民读者的回应。
另外,本期“市人大代表履职在线”栏目主题定为“带您的声音上两会”,欢迎您在11月26日上午9点半到10点半之间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0889088提出您的意见建议 ,市人大代表将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带上明年市两会。其他意见建议也将一一转办。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郝春梅)
A 已办完的——— 慧海花园今冬能供暖 李沧区黑龙江中路470号慧海花园十多位业主来电反映,已经入住两年了,至今没有供暖,配套费已经交上 ,之前在网上反映过,对方说尽快解决,至今没有下文,还有居民来电表示,自己的妻子即将分娩,如果不能供暖,将会很痛苦,小区里还有90多岁的老人和很小的孩子,冬天很难熬。
答复:该用户所在慧海花园小区为供热公司新接管的小区,本采暖季有供热计划,前期因该小区供热管道需要经过下王埠社区土地,该社区阻挠导致无法施工,经过李沧区政府协调,问题已解决,目前,已按相关要求按期供热。
出门不便的老人交了取暖费 蒋大爷:“以前供暖交费很方便,但是今年不方便了,我是李沧区中崂路天福丽都的居民,我的工资都打在农行卡里,以前在农行交钱就行,今年规定非得去建行,我建行里没有存款,我快八十岁了,交费很不方便,岁数大了也不会上网能不能上门收费?我今年79岁,患肺癌,老伴77岁有哮喘。”
答复:供热公司工作人员已与用户取得联系,用户称已经交费了。能源集团将对该户重点关注,做好以后的相关服务工作。
河南庄小区已供暖 河南庄小区中的北小区去年已经供暖了,中小区和南小区今年能不能供上?居民想知道确切答复,现在很多楼道管道都还没安,居民心里没底。
答复:该处为泰能热电供热范围,在接到市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后,供热单位立即组织公司员工对河南庄南小区38栋楼、中小区12栋楼开展逐楼全面排查工作,加快未冲水试压单元进度安排,已按照相关要求对上述楼座按期实施供热。
宜昌美景已按期供热 兴隆路69号宜昌美景的业主来电反映,房子交付一年了,开发商说今年就给小区供暖 ,但是,目前试压都还没有试完,想知道今年能不能实现供暖 。
答复:兴隆路69号宜昌美景项目为经济适用房,为鲁青热力供热范围,按规定供热公司仅需配套一次管网至项目红线,红线内换热站、管网工程由开发商自行配套。目前,该项目已按相关要求按期供热。
B 不能办的——— 计费面积咋多了两平方米 辽阳东路22号恒易慧心园小区的居民反映,他们今年10月份才拿到房产证,但是在房产证下来之前交了取暖费,计费面积却比房产证上的面积多了两平方米,去年就是按那个面积交的,想知道,能不能退费,有邻居去问过,说不能退,觉得不合理。
答复:该小区为崂山区高科热力供热范围,经落实崂山区市政公用局,根据青崂价格[2008]2号规定:居民采暖用热计费面积原则上以《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档案载明的使用面积为依据。恒易慧心苑小区于2013年1月20日开始供热,供热前开发商统一出具了《房屋测绘报告书》及有资质单位测绘的《房屋使用面积报告书》,高科热力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和报告中载明的实地测量的使用面积确认各户取暖费的收费面积,与该用户反映的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不是一个数据,因用户未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如该用户对收费面积有异议 ,可与高科热力公司客服中心联系(电话66710925),可到现场核实数据,高科热力公司将按规定执行。
入住率不到60% 能否供热 青湖国际小区周先生反映,目前小区入住率还不到60% ,之前听说今年供暖没有60%入住率的要求了,想知道新的政策能否贯彻下去,能不能实现今冬供暖。
答复:该小区位于胶州市,经落实胶州市建设局,青湖国际小区属于青岛兆源供热公司的供热范围,小区建筑面积12.08万平方米,小区有1345户,截至目前有221户有供热需求,用热率约16% ;小区共有105个单元,29个单元用热率达到《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十四条要求,已明确供热。新供热条例未正式实施前,胶州市仍执行现行《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的相关规定。
供暖费为啥不下调 有居民来电反映,为什么煤价降了,供暖费却不下调。
答复:10月24日 ,市物价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告了上个采暖季居民供热成本为每平方米36.42元,其中煤炭费用为18.99元,占比仅为52.14%,折旧费、人工、水电费用加总后在成本中占比超过30%。供热成本每平方米36.42元,仍然高于居民类供热价格每平方米30.4元,因此目前尚不具备调价的条件。
地下室不具备供热条件 住在深圳路168的葛先生来电反映,去年买了个负一层,但是没有供热,负一层是后来买的 ,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葛先生表示,小区里大约有近30户都是同样的情况,想让供热公司给明确答复。
答复:该处为崂山区高科热力供热范围,小区于2010年11月16日开始供热,开发商对该小区进行配套建设时,地下室无供热设施,后期开发商单独出售地下室,只有购房合同但无房产证,购买地下室的居民提出用热,但小区原供热配套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室面积,未交供热配套费,且换热站设计也未考虑,目前小区换热站已满负荷运行,为确保小区居民达标供热,该小区地下室不具备供热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