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南区某商务楼内一公司发生
盗窃案,该公司的会计在10月26日中午,准备出门去吃午饭,就将18000余元的现金放在电脑柜中,上锁后又将钥匙放在文件柜内离开,吃完午饭回来后,会计就发现电脑柜中的现金被盗,18000余元不翼而飞。市南分局中山路派出所的民警经过调查发现,竟然是公司内部的人偷了电脑柜里的现金。
10月26日下午,市南分局中山路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安排民警赶赴现场对这起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经民警了解,报案人系该公司内部会计,在10月26日上午,公司刚刚收到一笔18000余元的货款,因临近中午吃饭的时间,该公司的会计没有将这些现金送到银行存放 ,而是直接将现金放到电脑柜里,将电脑柜锁上之后,又把钥匙放在了办公室里的文件柜中,便去吃饭了 。会计本来计划着中午吃完饭,下午上班的时候再从电脑柜里取出钱来,再去银行把现金存上。可是令会计万万没想到的是,等到他中午吃完饭回来,电脑柜中18000余元的现金竟然不见了!
中山路派出所的办案民警通过对案情的初步分析,现金是会计午饭前放到电脑柜中的,可是等会计吃完午饭回来钱就没了 ,作案时间短。由此办案民警认为该公司内部人员实施盗窃的可能性比较大,便围绕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并积极开展走访及排查工作。经过对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进行逐一询问排查,以及调取案发前后监控视频查看后,发现该公司内部一工作人员形迹十分可疑。报案的会计收取货款时该人员在场,看见会计拿到18000余元的货款,而且监控视频显示,该人员在当天中午,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并且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到餐厅就餐。
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之后,民警便对该人员进行了盘问调查,与此同时,民警对该人员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排查,发现当天中午该人员的银行账户内,恰巧存入了18000元人民币。
在这些确凿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对盗窃了公司的这18000余元现金的事实供认不讳。刘某供述了自己犯罪事实,称自己也是因一时贪念,看到同事将上午收到的货款放到电脑柜中,就在同事吃午饭时,用同事放在文件柜内的钥匙,打开了电脑柜将现金盗走。刘某供认称,前一段时间自己因为做生意亏了一大笔钱,正逢当天中午看到公司会计将货款放入柜中,便起了贪念。当天中午刘某就一直磨蹭到公司所有人员离开后,便窃取了钥匙,将钱取出存入了自己的银行账户。现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市南分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杜少龙 通讯员 仪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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