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交警全时段整治违法停车 逆向停车也要罚

2014-12-01 10:2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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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匡雅慧 通讯员 陆斌)“路越修越宽,车道却越来越窄。”违法停车一直是交警部门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自9月份开展“百日整治”行动以来,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合理安排警力部署 ,灵活开展查纠行动,采取了“白加黑”24小时的执勤模式,全时段整治违法停车,市区停车秩序明显改观。

  “我的车明明停在停车位内,也没有越线,怎么就要接到罚单呢?”近日,市民李女士小心地将车在徐州路中心医院附近的路边,就进超市买东西了。等她买完东西出来的时候,看到自己车上被贴了一张罚单,她很疑惑,不知道自己错在了哪里,“我是明明白白地把车停在正规泊位内的,为什么要给我贴罚单?”对此,胶州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因为李女士的车逆向停在了停车线内,而对于逆向停靠的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在路边停车应紧靠道路右侧。按照《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或者临时停车时,应当沿顺行方向靠边停放。“这就充分说明了停车应按顺向停放,逆向停车显然与国家法规相悖,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即使车身完全停靠在停车位内也将按照违法停车进行罚款 100 元的处罚。”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很多的市民会认为逆向停车是个小问题,实际上危害极大,由于在进出停车位时其行驶状态属于逆向行驶,不但侵犯了对向车辆的行驶车道,而且极易造成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逆行车辆会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对此,交警提醒,不少车友在泊位停车的时候,存在三个误区:路边停车,不按道路顺行方向的 ,即使在停车泊位内,也属于违法停车;横向施划的停车泊位 ,竖停车辆,不入泊位的 ,属于违法停车;限时蓝色泊位内超出时间和范围,同样属于违法停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打击违法停车,整治市区停车秩序,交警大队自9月份开始,合理安排警力部署 ,采取“白加黑”24小时的执勤模式开展了“百日整治”行动,全时段整治违法停车,同时加大对逆向停车和站双车位停车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处罚违法停车4261辆次,市区停车秩序明显改观。

  11月29日,记者再次来到常州路新源购物中心门前的道路上发现,路中间横七竖八停着两排车辆的景象已不复存在,宽阔的道路上有车辆在井然有序的行驶着。不少前来逛街的市民都将车停在购物广场南侧的停车场上。车主张先生将车在停车场停好后,告诉记者,自己现在可不敢把车停在路中央了,“以前不知道路中央不能停车,看见别人在那里停车,自己也就停那了,现在警察隔三差五就过来贴罚单,谁还敢把车停这里啊!”而车主张女士则表示,自己现在已经知道路中央不能停车了,不敢违法交通法规。

  随后,记者又来到中心医院南门附近,发现此处违法停靠的车辆也少了很多。对此,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不少市民对停车存在一定的理解误区,“有市民认为只要是在他想停车的地方没有设置交通标志,就是说明可以停放的,这是一个认识误区。”他表示,交通标志的设立是有规定的,一般是设立在路口明显处进行提醒,根据实际情况还会在其他位置设立。拿常州路举例,该道路是全路段禁停道路,只是在学校、幼儿园门前允许家长在接送时间段内临时停放,其他时间不得停放。目前,新源利群门前已施划中心实线,是常州路的北段,而不是新源利群的停车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除了停车场、停车位 、路外三个规定地点以外,其他驾驶人要离开车辆的停车行为,均属违法停车范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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