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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华 男子孙某时常酗酒后殴打妻子。又一次酗酒后,竟然欲用打火机点燃柴油与妻子同归于尽。12月1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时适用禁止令,禁止孙某在缓刑期间饮酒。这是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宿迁市在惩治危害人身安全犯罪中首次适用禁止令。(12月2日《法制日报》) 清官难断家务事,难就难在家里的一些陈芝麻烂谷子之事,外人很难分出是非,且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介入的分寸也不好把握,最关键的是,司法进入家庭,既要保持威严,又得促进和谐,若这两者不能兼顾,则要么不起作用,要么伤及家庭。可见,以何种方式介入家暴,是一个值得琢磨的问题。
具体到孙某殴打妻子这事上,若以惯常的手段来劝诫孙某别打妻子,就会因缺乏约束力而被孙某当成“耳边风”,几杯酒下肚,妻子照打不误,起不到预防家暴的作用。若等到孙某再犯事后将其收监,则后果已不能挽回,两口子的关系难以修复,这个家庭可能从此破裂。
而法院在判处孙某缓刑的同时,再以一张“饮酒禁止令”来约束孙某,则既能给予孙某以威慑,又不伤及家庭的和谐。孙某时常酗酒后殴打妻子,说明酒精在促使孙某殴打妻子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若让孙某不饮酒,则家暴或可避免。而禁止令是一种法律文书,对孙某是一种针对性很强的提醒,他势必对此有所敬畏,担心一饮酒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此每次端杯前必定三思,把对家暴的预防提前到饮酒之前,效果就会更好。
此外,“饮酒禁止令”可以作为证据保留,它不仅说明此前孙某存在酒后殴打妻子这一事实,同时也为后来出现类似现象进行了佐证,是证实家暴最重要的中间环节,假如孙某和他的妻子今后出现相关诉讼,例如离婚责任认定、财产分割、伤害赔付等,这些证据就能发挥作用,使他妻子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这一点同样对孙某有警示作用。
建立法治社会,理应把法治精神贯穿到每一个角落,包括每一个家庭甚至是每一个人。对存在家暴等违法现象的家庭,或许劝导等非法律手段也可起到很大的作用,但依法办事的效果无疑更有保障。让法治走进家庭,应该成为法治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可见,在孙某这样的家庭里,有必要多放几把法律“戒尺”,从而将法治精神带入家庭,这不仅有利于解决家庭矛盾 ,也有更利于在细微处构建法治社会。
(作者系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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