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金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她之前从外地来青做小生意,2014年8月份的时候,位于重庆南路60号的地下室仓库自来
水管爆裂,淹了1万5千元的货物。
金女士告诉记者:“我们是在重庆南路60号租房子做生意,就把地下室当成了仓库,但是到了今年8月份的时候,我们地下室的水管爆裂了,把仓库里的货物都淹了,后来
自来水公司过来赔偿 ,然后自来水公司又找了保险公司过来评估,最后说这些货物可以赔给我6500元的补偿金,但是却一直没给赔。”
金女士告诉记者,还有另外一家做生意的邻居也同时被淹了。对于此事,记者联系了太平洋保险青岛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是多家商户一起参保,根据保单上面的相关协议,也只能是一起赔偿,不能单独解决,所以金女士只能继续等待另一户的协商结果才能拿到赔偿。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潘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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