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完计价器的出租车在对计价准确性进行检测。(资料照片)
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 何青) 11月28日,物价局终于对城区客运出租车的运价做出了最终调价方案,并明确自2014年12月10日起开始调整计价器,2015年1月1日正式执行。而就在调试计价器的第一天,就有出租车师傅打着调计价器的幌子,开始私自按照新的运价收费。
10日下午,市民周女士抱着孩子去市人民医院看病,在金雀山路与中丘路交会处周女士打车使用了叫车软件,很快就被送到了人民医院北门下车。马上要下车了,着急赶时间的周女士想提前手机付款,沂蒙出租公司的李师傅表示,要收取10.5元的费用。平时打车同一距离最多是9.5元,怎么会贵了呢?见周女士疑问,李师傅立刻回应:“现在都知道出租车涨钱了,加上等候费基本就是这个钱了,给10.5元吧!”听到这样的“合理”解释,着急去医院看病的周女士也没有多想就下了车。“当时着急下车,软件里面还有红包,也就没在意收费是不是合理。”周女士对记者说。
当周女士抱着孩子打车返回的时候,同样的距离却只收取了6元的费,开车的师傅表示,10日是第一天调试计价器,出租车也是按照所属公司排队调计价器。
随后,记者通过市出租车计价器检定站了解到,为了加快计价器的调试工作,目前分小组同时进行调试工作, 10日调试计价器的出租车公司共有四家,分别是海荧、富士达、富达、华通出租车公司。周女士去医院时乘坐李师傅的沂蒙出租车并没有在首日调试计价器的公司行列。
而按照相关规定,出租车未调整计价器前,仍按原标准执行。因此,市民在出租车计价器调试期间,一定要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支付的费,而不是出租车师傅要多少就给多少。如果发现有出租车驾驶员出现了类似情况,市民也可以拨打电话进行投诉,监督电话:8105166,阳光服务热线:96555,或者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