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黄改绿"明起可申请 车主记得带齐证件

2014-12-16 06:4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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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2月15日讯(记者 马正拓) 自12月17日起,符合条件的国II黄标车车主可以自愿申请治理改造了。记者15日采访了解到,自愿进行黄改绿的车主申请时要带齐所需各种材料,以便审核是否符合改造条件。

  据悉,符合条件的国II黄标车车主可以自愿申请治理改造,申请受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2015年10月31日,每周三、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黄改绿”受理单位全市共有11处,中青机动车检测公司(南京路209号)作为市环保局指定的市南市北“黄改绿”治理工作定点检测机构,为广大企业和车主提供检测服务。单位和车主可以到中青机动车检测公司领取相关材料,也可以拨打服务电话85651837进行咨询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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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时要带齐这些证


  记者了解到,车主“黄改绿”一定记得带齐这些材料:《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净化设备加装申请表》三联单(以下简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营运车辆提供道路运输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车辆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单位车辆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车辆用途、购买时价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后,将审核车主提交的材料,验证环保标志及车辆相关条件,审核是否符合改造条件的前三项;对符合条件的,发放《黄改绿车辆环保检验通知单》,对不符合改造条件的车辆不予受理。

  符合条件的车主可携带《黄改绿车辆环保检验通知单》进行外观检查和尾气原始排放测试,对符合规定的,经环保部门审核确认后,发放盖章确认的申请表。

  车主携带申请表与供应商双向自由选择,确定适合的改造设备,并与供应商签订黄改绿合同。供应商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净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车辆改造,并出具《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净化设备安装单》。

  改造完毕的车辆应返回首次进行查验和检测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改造后车辆的安全和环保检验。检验符合要求的车辆,在黄改绿受理窗口换发黄改绿环保标志。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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