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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 2013年以来,东部某地级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乡科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54件,其中涉及“一把手”案件134件。办案人员发现,近三年来,“一把手”违纪违法成倍增加,传统热点领域易发高发,一些“清水衙门”成新热点,敛财手段日趋隐蔽。(12月15日《经济参考报》) 一直以来,不少人有一个误解,认为腐败只是“油水衙门”的专利,“清水衙门”很少有腐败。但实际上“清水衙门”水也不清 ,相反有些“清水衙门”水很浑,腐败高发,并不是腐败的新形势、新动向,而是长期存在的状态。2003年底,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的马海滨在一次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的研讨会上郑重指出,“在以前被人们认为是‘清水衙门’的一些党政部门、教育系统甚至殡仪行业中,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现象也开始抬头。”换句话说,至少近十多年来,“清水衙门”一直就处于水不清状态,把“清水衙门”腐败高发当成腐败的一种新热点、新动向,其实本身是道伪命题。
一百多年前,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爵士就说了自由主义名言,“权力使人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使人腐败”。而无论是“清水衙门”,还是“油水衙门”,只要是“衙门”,就意味着他们手中有权力。即便手中的权力很微小,但是一旦失去制约和约束,就会产生腐败的可能性。顺口溜“权不在大小,只要用好;利不在多少,只要抓牢”,以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就完整地道出了“清水衙门”腐败高发的根源。从这点也可以看出,不管是“油水衙门”腐败高发,还是“清水衙门”腐败高发,在根源上没有任何的本质性区别,都是权力不设防的一种必然结果。
可见,“衙门”腐败从来就不存在“油水衙门”与“清水衙门”之别,只要是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任何一个“衙门”,不管手中掌握的权力大与小以及控制的资金多与少,都有可能产生腐败,只不过腐败的金额或多或寡而已。所以,反腐败工作不能带有“清水衙门”思想,要把所有衙门都当成腐败频发的“油水衙门”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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