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逛"北京城市人家"掉进坑 摔伤索赔遇纠纷

2014-12-21 08:32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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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中午,市民刘女士陪丈夫到劲松七路上的一家刚开业的装饰商场购置家具,不想出了意外。“在未见到任何警示和围护设施的情况下,我不小心掉进一个大坑中受伤。商场人员说会赔偿我所有治疗费,可是如今却说跌伤也有我的责任,不再为我报销复查医药费。”昨日上午,刘女士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投诉说。

  刚开业商场暗藏“陷阱”

  刘女士告诉记者,11月30日上午,家住合肥路的她和丈夫一起去逛劲松七路上的 “北京城市人家”。到了中午该回家时,丈夫想回头再看一看里面的家具,就让她在楼梯处等一会儿。刘女士一边等丈夫,一边在附近闲逛,但没想到走着走着脚下突然踩空,毫无防备地跌入2米深的大坑中。“商场里有个大深坑,却没有任何警示牌和围挡,这非常不合理。”刘女士介绍说。

  刘女士摔下来后感到头脑发懵,眼前发黑,同时腰部剧痛,不能移动身体。此时地面上有人看到意外发生,便急忙拨打110和120,商场人员也赶来施救。随后赶来的民警和120医护人员用担架合力将刘女士抬出深坑,并送往齐鲁医院青岛院区救治。经检查,刘女士腰部骨折,并有脑震荡的症状。

  商场:她提出的赔款太高

  意外发生后,商场工作人员也到医院陪护,并说好要赔偿治疗费。住院期间对方共支付了约六千元费用。本月初,刘女士回家养伤,后来去做了复查,又花去一千多元。但是此时商场方面却表示不再为刘女士支付检查和医药费用。“当时说得好好的,现在突然又说跌伤也有我的责任。他们施工没有任何警示和防护措施,我有什么责任?”刘女士表示,摔伤时丈夫拍了现场照片,附近也有监控,许多人都可以作证,当时现场大坑旁没有警示牌和围挡,现在的警示牌是后来才设置的。

  对此,记者联系了该商场的工作人员修女士。修女士认为此事刘女士确实有一定责任。“我们的客户都是我们打电话邀请来的,进入我们公司后都有专人引导,而她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进入我们公司,出现意外她自己也该负一定责任。”修女士介绍说。修女士表示,现在也没有不管刘女士,只是刘女士提出的赔偿款太高,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和律师商讨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记者 王寿林 见习记者 胡明山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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