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红梅 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3日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首次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报告指出,今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坊间传闻已久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如今终于有了来自官方的权威消息,虽然全面详尽的改革方案目前还没有正式出台,但报告透露的“统一、同步”改革思路令人充满期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 ,是新一轮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突出的“硬骨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这块“硬骨头”终于要被啃下,这无疑是打破利益固化藩篱、实现社会养老公平的一个里程碑,体现出改革者直面难题、壮士断腕的决心。
上世纪90年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启动以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和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差距逐步拉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无需缴纳养老保险,却可以领取高额退休金;企业职工要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至少15年,但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却少得可怜。以甘肃省为例,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为月人均3227元,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则为月人均2065元,二者相差近1200元。投入回报比相差如此之大,不仅严重破坏社会公平,也影响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人员流动,引发民众强烈不满。
可以说,此次养老保险改革直面现实问题,积极回应了百姓关切。其中的一大亮点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其实早在2008年,国务院就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6年过去了,试点省份的养老保险改革依然进展缓慢,大部分属于“原地踏步”。这表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难以在局部单兵突进,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养老保险体制机制,全国“一盘棋”,对各地的机关、事业单位一视同仁。
当然,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并不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待遇会大幅降低。“并轨”之后,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虽然要像企业职工那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退休之后除了领取和企业职工持平的基本养老金之外,还可以获得机关事业单位特有的职业年金。这些配套措施无疑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吃了颗“定心丸”,有利于减小改革阻力。
伴随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与可持续,直接关系到国民幸福指数和社会稳定。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将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由原来的“多轨”并行,变为“职工”和“居民”两个独立运行的体系。制度的厘清 ,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降低社会运行成本,让所有老年人都能安享晚年。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
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