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启动柴油车"黄改绿" 60多车主已办理(图)

2014-12-24 14:1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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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办理窗口开启以来,已有60多位车主前来办理业务。



  12月17日,记者从城阳环保分局获悉,城阳唯一一个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办理窗口在青岛国鑫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正式启动。据了解,“黄改绿”办理将持续到明年10月底,具体办理时间为每周三、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仅在12月17日和18日两天内,城阳就有60多辆柴油车完成了“黄改绿”转变。

  改装持续到明年10月份

  12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青岛国鑫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看到几位驾驶员正在办理柴油车“黄改绿”手续。城阳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办理柴油车“黄改绿”,柴油车首先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查合格后,车主与尾气净化设备供应商可进行双向自主选择,签订改造合同,改造完成后,经车辆安全、尾气排放情况监测合格后,环保部门对柴油车换发黄改绿环保检验标志,该车辆将按照绿色环保检验标志车辆进行管理。

  记者了解到,本次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办理从12月17日持续到明年10月31日,具体办理时间为每周三、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逾期提出治理改造申请的不予受理。

  城阳环境监察大队四中队队长刘桂妮告诉记者,本次“黄改绿”改造的对象是在城阳区注册定级的在使用的柴油黄标车,这些车辆首先应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且不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辆须在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排放达到国二标准且形式历程没有超过30万公里,车辆状况及发动机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自由加速烟度排放值应在2.0每米以下。

  车辆改装须按流程操作

  据刘桂妮介绍,自愿进行柴油车黄改绿改造的车主可到车辆登记地所在辖区窗口进行申请,要提交几种材料,包括《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净化设备加装申请表》三联单、《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营运车辆提供道路运输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车辆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单位车辆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车辆用途、购买时价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记者了解到,在材料提交之后,窗口工作人员会对车主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验证环保标志及车辆相关条件,审核是否符合改造条件的前三项;对符合改造条件的车辆发放《黄改绿车辆环保检验通知单》,对不符合改造条件的车辆不予受理。车主携带《黄改绿车辆环保检验通知单》进行外观检查和尾气原始排放测试,对符合规定的,发放盖章确认的申请表。车主携带申请表与供应商进行双向选择,确定适合的改造设备,并与供应商签订黄改绿合同,供应商进行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完成车辆改造,并向车主出具《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净化设备安装单》。

  改造完成的车辆应返回首次进行查验和检测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改造后车辆的安全和环保检验,符合要求的车辆在黄改绿受理窗口换发黄改绿环保标志。城阳区和青岛高新区的受理窗口在位于城阳区赵红路春雨工业园的青岛国鑫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内,咨询电话是15306485065,车主要到车辆注册地所在区的受理窗口办理申请业务,地址和电话可参考“青岛市黄改绿受理窗口一览表”。

  文/图  记者 赵伟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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