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在12月12日A13版报道了《公共走廊怎能私占》一文,报道了家住市北区辽宁路附近的市民王先生(化名)所住的居民楼公共走廊被占一事,前几年自己住的房子整体改造过,可自打改造好了搬回去住,邻居把公用通道占了一大半,变成了邻居自家的储物间,进进出出都很不方便,王先生跟邻居协调过几次,也没什么作用,邻居一直占着公共通道。
12月24日,王先生联系了城市信报/信网记者,报道之后,
居委会来到王先生的楼道里协调,邻居也承认楼房改造好之后,先搬了进来。由于以前养成了在楼道里放东西的习惯,这次搬进来之后便先在楼道里放上了东西,在楼道里建上了储物间。
最近几天,王先生的邻居陆续把楼道里的杂物搬走了,楼道里干净了许多。王先生和邻居都进出方便了。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杜少龙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