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部门12月份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和大病保险宣传咨询日活动。
今年8月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整合工作开启,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和管理体制,建立全市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新的政策要求,2014年
政府补助标准为320元,2015年政府补助标准为360元。
根据市政府2014年度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的目标要求,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和管理体制,一年已过,整合情况如何,记者带您盘点一下。
今年8月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整合工作开启,出台《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和管理体制,建立全市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新的政策要求,2014年政府补助标准为320元,2015年政府补助标准为360元。
2014年继续实行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双轨运行、政策不变,参保居民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现行政策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合农民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现行政策由新农合基金支付。2014年9月起,全市按统一的政策组织居民参保缴费;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执行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参保范围为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在港城长期居住,并在公安部门办理暂住登记一年以上且能够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港城的营业执照或房产登记证明的外市户籍人员。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目前2015年度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已基本完成。总计全市参保职工35.32万人、参保居民245.54万人(其中城镇72.62万人,农村172.92万人);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3264万元,其中职工81926万元、居民91338万元。
今年5月份,为了切实减轻城乡居民高额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港城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参保居民2014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进行补偿。截至12月11日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住院报销15966人次,基本医疗保险支出74800万元,大病保险补偿2623万元。
记者了解到,居民大病保险采取政府主导、统筹安排、委托商业保险机构专业运作的原则。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通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万元的部分再给予补偿,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50% 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部分按60%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此外,2014年度对参保居民患有儿童白血病等20类重大疾病单独给予补偿。
除此之外,今年日照市被省政府确定为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试点市,目前,拟定了《关于试点建立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意见》,拟采取医保基金、财政补助 、福彩公益金筹集资金的方式,建立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基金,为失能人员提供医疗护理保障。
文/图 记者 高晓飞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