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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广阔 “每两小时喷一次,每次20分钟。”一位广州市民在江湾大酒店面对珠江边的一段骑楼下,用水桶接起喷头喷出的免费自来水。而原先露宿在喷头下面的近20名露宿者就没有这心情了,自上月底街道城管安装水管定时喷水,大部分人已经被迫离开。街道城管、物管部门回应,这是为了美化市容,不得已而为之。 每隔两个小时喷一次,每次20分钟,天天如此,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月,但是这样的喷水却既不是为了营造景观,也不是为了给城市绿化浇水,而是为了驱赶露宿在骑楼下的无家可归者。不得不说,一些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在驱赶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方面,可谓是花样翻新,越来越具创意了。以前有地方摆过鲜花阵,筑过水泥锥,现在又发明了用水喷。
问题在于,如果这些流浪乞讨人员有家可回,家里有床可睡,他们谁愿意露宿街头 ,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正是因为他们通过拾荒、乞讨或者是打零工的微薄收入付不起城市昂贵的房租,更承担不起昂贵的房价,所以才不得不露宿街头的。这一方的城市屋檐,随便不是什么豪宅大院,但至少可以在刮风的时候为他们避风,在下雨的时候为他们遮雨,在夜幕降临的时候让他们有一个可以栖身的地方,如果在一个地方住得久了,可能还会产生一种家的感觉,带来一种家的温暖。
而在当地街道城管看来,这些人的存在却影响了市容环境,非要采取各种手段把他们赶走才行。不管是买的,还是租的,一个栖身之所应该是现代人最为基本的生存条件,正所谓“居者有其屋”,而对于这些露宿街头者而言,即便他们露宿的城市涵洞、大厦屋檐、立交桥既不是他们买的,也不是他们租的,最多算是他们“蹭”的,但同样是他们生存下去的必须,如果没有这样的一方屋檐,他们就可能遭受日晒雨淋,就可能要忍受严寒之苦。那么一个城市的市容环境和一个群体的基本生存条件相比,到底孰轻孰重?如果一个城市处处高楼大厦,光鲜亮丽,但是大楼阴影下的流浪汉却因为找不到一方可以遮风避雨的城市屋檐而只能经受日晒雨淋,这样的城市真的“美”吗?
偌大的城市应该容得下作为“少数派”的无家可归者,城市应该给无家可归者留一方栖身的屋檐。尽管当地街道表示他们已经尽力劝说这些流浪乞讨人员去救助站接受救助,但是却屡屡遭遇拒绝,这说明作为城市的边缘人,他们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在他们改变主意,融入主流社会之前,我们也只能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比如在冬天送上一件棉衣,一床棉被,但无论如何不能以“美化市容”之名剥夺他们在城市的最后一方栖身之所。
世界上任何一个城市都有流浪汉的存在,一个容不下流浪汉的城市,只能是透着冷漠,缺乏温暖的道德荒漠。
(作者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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