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失火谁来修 项目未验收交接责任扯不清

2015-01-06 10:3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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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4日报道了《翰林苑线缆井失火,电梯俩月没人修》,提到位于文安路的翰林苑小区一栋居民楼线缆井失火,之后好歹电通上了,网线也接上了,但11层楼的电梯却一直停摆,线缆也都是放在楼道内。失火的7号楼1单元正好是公共租赁住房,扯不清该由谁来管,甚至公租房的租金都不用交。

  由于失火的7号楼属于公共租赁住房,楼上住户并不是这些房子的所有者,所以公共部分发生了意外,大家首先想到的是找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这些房子的部门,但有些尴尬的是,小区如今并没有正式的物业。

  小区不仅没有物业,而且作为公租房,连收租金的都没有了,住在7号楼上的杨先生告诉记者,“好像就在2013年年初刚入住的时候交了一千多块钱,后来就没再收过钱。”杨先生一家人在这边住了快两年了,一直没人来通知过收租金的事。

  1月5日,记者联系了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文安路翰林苑小区的管理问题,之前不少人都来找过我们,我们也多次针对小区的问题作出过答复,主要是因为翰林苑的公租房没有通过竣工验收。”

  据了解,由于开发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经济纠纷,导致翰林苑小区工程延期交付,其中公共租赁住房所在的两栋楼2013年年初才交付入住,“房子都是通过摇号选出来的,住进去的也都是之前符合条件递交了申请的家庭,之所以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就让大家住进去,也是项目延期太久,不少家庭困难的一直在外租房,大家都有点等不及了,我们就决定临时让大家先住进去,后期再补办各种手续。”

  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提到,并未收取这两栋楼公租房的租金,“房子没有通过竣工验收,也就不符合交接给我们的条件,我们收费手续也无法办下来。”

  对于翰林苑小区7号楼现在的状况,开发商青岛兆鸿科技有限公司答复,电力线缆和网线、有线电视等都已临时修复,但电梯仍未维修,需要看消防部门的鉴定结果,由火灾的具体责任单位来负责维修。

  1月5日,记者看到了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调查认定书:“起火部位是7号楼1单元管道井内,该位置放置线缆,起火原因可排除外来火源、遗留火种,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线缆井内有电线、网线、有线电视等多种线路,但各家公司看了一遍,都说这些线路不属于他们维护了,找了一圈,还是没人管。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刘金德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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