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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记 1月5日,中组部通报了专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进展:“全国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目前,全国超职数配备的4万余名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中,已消化15800 多名,完成近40%”。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等受访专家认为,超配干部现象之所以成为顽疾,“根子”就在于“官本位”观念,“破解超配干部问题,首先应该建立能上能下、能奖能罚的良性官场生态,建立官员退出机制。而且,必须‘依法治编’,强化法规的实际执行效果。”(1月6日《新京报》) 2013年起开始的四轮中央巡视发现,31个省区市中,19个省区市存在超配干部问题,仅辽宁一地的超配干部数量就达26272人。至于全国所有超配干部,更是一个难以想象的庞大数字。而在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的情况下,拟继续消化约60%的超职数配备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确彰显出中组部等部门的决心与魄力 。
问题是,当下的公务员退出机制形同虚设。具体到官员群体,“请神容易送神难”更是一个顽疾。比如,2007年以及2009年,中组部、中编办等部门都曾推出过超配干部专项清理,但专项行动过后,各地的超配干部迅速反弹,陷入了“越减越肥”的怪圈之中。此轮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采用诸如“瘦身”超配的副秘书长、“末位免职法”,以及要求官员“自愿免职”,具体成效几何,仍待观望。
所以,以此轮“消化”全国超配的4万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为契机,当尽早建立起具体完善、操作性强的公务员退出机制。原因很简单,一方面,不管是从具体执行还是从最终结果看,不管是“瘦身”副秘书长,还是要求官员“自愿免职”,都显得涵盖范围过于狭窄、现实推动过于缓慢。另一方面,此轮“消化”全国超配的4万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显然并非需要“消化”的全部,而且在此番“风头”过后,是否还会出现“越减越肥”的报复性反弹也未可知。在这种情况下,以近期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远期出台《编制法》为要求,建立起严苛而细致的公务员退出机制,事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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