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8日讯(记者 孙亚林 通讯员 张立新)岚山区一农村老汉张某,多次将邻村智力低下的李某带至家中发生性关系。近日,岚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起案件,被告人张某
性侵特殊人群,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60岁的张某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老汉,早年丧偶,并与儿子、儿媳分户生活。2012年11月受雇于村附近的一家公司,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期间他发现一个女的经常在公司附近空地上放羊,交谈得知该女青年叫李某。住在邻村,智力低下。后来,张某瞒着儿子、儿媳,骑电动自行车将李某直接带至自己家中,以好吃好喝、能够看电视为诱饵,使李某多次“自愿”和他发生性关系。2013年5月,李某家人跟踪发现张某再次试图带李某回家,李某家人当场报警并将张某抓获。经鉴定,李某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我防卫能力。案发后张某辩称,李某是自愿与他交往。
岚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与患有精神病、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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