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9日讯(记者 李保光 通讯员 王杰鹏 房珂) 因贪图一时好玩,一车主在车内安装了警笛。1月8日,山东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二支队民警执勤时,对该车主做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8日上午10时许,民警在青兰高速青岛方向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灰绿色
猎豹越野车内违法安装了一台电子狗。民警随即收缴了电子狗并处罚。事后车主正要离开时,一紧张触动了“警笛”。一开始车主谎称只是喇叭响,民警检查发现,该车方向盘下方有违法改装的警报器线路,并发现了“警笛”遥控器。李某只好供认不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