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 国家卫生计生委12日公布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和规范
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
意见,明确放管结合等原则,促进医师多点执业有序规范开展。意见明确,允许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
意见提出 ,要推进医师合理流动。通过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政策环境,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同时,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坚持放管结合,明确相关各方权利义务,促进医师多点执业有序规范开展。要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强化对医师多点执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医师岗位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连续性。
意见明确,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等。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注册管理,简化注册程序,探索实行备案管理和区域注册。医师在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帮助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时不需办理多点执业相关手续。
为明确人事劳动管理和医疗责任,意见要求,多点执业医师要与第一执业地点和拟多点执业的其他医疗机构分别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要求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支持医师多点执业,科学合理地规定医师岗位职责,完善考核、奖励、处分、竞争上岗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办法,不因医师多点执业而影响其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同时明确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根据合同或协议合理安排各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执业时间,保证履行合同和协议,确保各执业地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专家观点
“编制”让多点执业难成主流
去年年初,国家卫计委曾公布《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国家出台的方案有不少亮点。不过,一名地方卫计委的官员评价该方案“比起一些地方的探索仍相对保守”
医生将获得“解放”
多点执业,意味着医生将从公立医院中获得“解放”。医生申请多点执业,是否要取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同意,是关键问题之一。
在《意见》中,从征求意见要求“取得第一执业地点的书面同意”,改为取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同意”,尽管只是少了书面二字,但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表示 ,对医生的限制则有明显不同。“书面同意,说明必须白纸黑字,加盖公章,而仅要求‘ 同意’,灵活性就大了很多”。
浙江探索“自由执业”
对比起国家层面改革,北京、浙江等地的改革力度更大。
去年8月1日 ,北京实施新的《北京市医生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最大突破是申请多点执业的医生从过去要取得书面同意,改为向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医疗机构报告即可。
浙江也将正式实施多点执业的新政,明确降低了医师多点执业的准入条件。同时,首次提出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对于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重点或紧缺专业医技人员,允许其在浙江省内任一医疗机构内执业,无需办理医师多点执业登记手续。从多点执业到“自由执业”,实际上跨度并不小。
公立医院态度不一
尽管上述地方尝试打破多点执业的障碍,但记者采访多个省市区卫计委发现,对推开多点执业存顾虑的不在少数。归结原因,主要是公立医院缺乏积极性,而在人事管理、考核、社保养老等配套措施上又欠完善。
例如甘肃省尽管已经出台文件,但对医师多点执业的资格条件及限制仍然较多。
上海一家三甲医院人力资源处的一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从医院管理角度看,多点执业对公立医院来说增加了管理困难。另一个原因是医疗人才的流失等利益问题,医院之间也相互存在竞争。该名负责人表示,“打个比方,我在第一执业医院上班,门诊看的病人带到另一家医院去,这种情况要怎么说?”
与公立医院院长不同,大多医生对多点执业持支持态度。
从“单位人”到“社会人”
不过,多点执业要“动真格”,更重要的是推进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同时要放开医疗服务价格。
庄一强认为,公立医院的编制和行政级别,是目前多点执业最大的障碍。“按照现在的情况,医生是单位人 ,医院要负责医生的养老退休、医疗责任,医生要跑到别的地方多点执业,等于吃里扒外”。
庄一强认为,只有打破行政级别和人事编制,让医生能够自由流动,医生身份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身份过渡,通过与医院签订合同,确立权责。
庄一强表示,只要医院没有取消编制问题,多点执业都不可能成为主流。宗和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