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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梅 去年以来,公安部部署指挥湖南、广西、河南等11省区公安机关,成功摧毁一个特大制售病死猪犯罪网络,先后打掉11个犯罪团伙、抓获110余名犯罪嫌疑人,捣毁涉案窝点30余个,查封扣押病死猪肉及问题肉品1千余吨、使用病死猪肉及废弃肉品加工的“地沟油”48吨,涉案总值逾亿元。(1月12日《法制晚报》) 病死猪中潜伏着多种病原微生物,国家严格规定,病死猪肉不能通过任何途径销售,更不能食用 。但现实中,本应做无害化处理的大量病死猪,却被养殖户卖给屠宰场,屠宰分割后流入市场,最终爬上百姓餐桌,想想就让人反胃。就在上个月底,媒体刚曝光江西高安市大量病死猪长期销往广东、湖南、山东等7省市,其中包括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A类烈性传染病的“5号病”(口蹄疫)死猪。
病死猪肉频频流向餐桌谋财害命,背后是产、供、销各环节的惊人利润。养殖户将病死猪私下卖给屠宰场,比上交给有关部门处理,每头能多获利几百元;屠宰场收购病死猪的价格,仅为正常生猪价格的1/3。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政策形同虚设,监管环节屡屡失守,甚至与犯罪团伙狼狈为奸,为病死猪肉进入市场大开绿灯。
在上述特大制售病死猪犯罪案件中,动物检疫人员收取好处费后,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疫,仅凭肉眼观察便开具检疫合格证,而且不核对数量和重量,任由犯罪分子随意填写,甚至将整本《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交给中间人。如此肆无忌惮地渎职,让人瞠目结舌。更讽刺的是,有的病死猪屠宰场竟然证照齐全,种猪屠宰许可证、动物卫生检疫证、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应有尽有,检查的时候还有公职人员通风报信。
可以说,正是一些负有监管职责的公职人员失职渎职,与无良商贩狼狈为奸非法牟利,默许纵容病死猪收购、加工、销售活动,才导致病死猪肉频频爬上百姓餐桌。杜绝病死猪肉进入食品领域,必须提高违法成本以儆效尤,不仅要让利欲熏心的商家得不偿失,更要严格整肃监管环节,将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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