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轮撞沉渔船致2死1伤 海事局:双方都有责任

2015-01-13 10:4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9日上午,市民王先生拨打《日照新闻》热线2287111反映,1日当天海上一外轮将本地渔船撞沉。记者采访了解到,2015年1月1日凌晨3点30分,日照三位渔民驾驶渔船在日照港主航道内与一巴哈马籍“VENUS”轮发生碰撞,船上1人获救,2人遇难。事故发生后,日照海事局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初步了解是渔船串了商船航道,双方都有责任。1月10日,在开发区政府、街道、相关村委及日照海事局共同协调帮助下,当事商船船东已与两名遇难渔民家属签署赔偿协议,并向每家支付现金预付款。

  讲述>>>渔船与外轮相撞,一人获救

  “船被撞沉的时候,其中一个人打开窗子跑了出来,抱着船上的‘漂子’才活了下来,另外两人连同渔船一起沉了下去。”9日上午,王女士流着眼泪说。王女士是被撞渔船船主王宗山的女儿,1月1日凌晨3点,她家渔船的3个雇工在近海被一外籍货轮撞沉,船上有三名雇员,其中两人已身亡,另一人靠着船上的白色漂浮物最终被搜救人员救起,但人受到了惊吓,目前在医院休养。王女士说,她所了解的一切都是从生还者的口中得知的。

  王先生自称是被撞渔船船主的弟弟,当日他的渔船比二哥晚出海半小时,大约凌晨4点左右,王先生到达出事地点,“当时我看到人和船都不见了,外轮拖头上的人说只救上来一个人。”王先生表示,行船时前方有挡浪坝阻挡,自己并没有看到现场,但从船号的标识以及外轮拖头上的船员口中得知,是二哥的渔船被撞沉。

  调查>>>海事局:双方都有责任

  王宗山的家属臧女士表示,事件发生后,遇难者家属称受害者是在王宗山的船上身亡,所以船主一方对此事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曾多次到船主家索要赔偿。“我们没有钱,拿什么赔,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船主王宗山表示,希望政府能严惩外籍货轮,给死者一个公道。

  9日上午,据日照海事局相关人员介绍,初步了解是渔船串了商船出港的航道,双方在行驶中不注意瞭望,此次事件中双方都有责任。事发后,海事部门及时出船搜救,扣押肇事船,并进行事故调查,从中协商,目前事件正在处理中。

  处理>>>双方达成协议,外轮已离港

  海事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件涉及的赔偿属民事纠纷,应由双方律师进行协商赔偿,如意见达不成一致,则移交法院处理。期间,两死者家属已和巴籍方律师进行协商。

  据了解,1月10日在开发区政府 、街道、相关村委及日照海事局共同协调帮助下,当事商船船东已与两名遇难渔民家属签署赔偿协议,并向每家支付现金预付款。海事部门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各相关方,并继续联系商船律师与当事渔船船主就有关事宜进行商谈。1月10日下午四时,“VENUS”轮办理完所有出港手续后离港开往韩国釜山港。本报记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阅读

外轮 渔船 日照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