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在
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一项目工地前,10多名农民工等着讨要工资。据了解,该项目至今拖欠农民工工资上千万元,涉及数百名农民工。
据了解,该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了交通商务区的多个工程项目,包括铁路青岛北站安置房项目和某地产开发的商品房项目,目前安置房项目已经基本完工,商品房项目也大多已经实现主体封顶。
眼看马上进入冬季停工期,工人陆续准备返乡过年,然而施工方迟迟未发工资。90后小伙蔡秀英是崂山区王哥庄人,从2014年1月份开始,蔡秀英就和二三十名老乡一道来这里干零工,“但每个月仅仅是发一些生活费,大部分工资一直拖欠着。”蔡秀英告诉记者,施工单位共计拖欠他和乡亲们近50万元的工资,“另外还有近50万元的工作量尚未结算”。
临沂籍农民工刘金龙,在工地上干安装,去年 3月份就已经把活干完了,劳务负责人也给他写了欠条,并承诺去年7月份之前就给他结清工资,然而至今3万多元血汗钱未能要回。
重庆籍农民工左培松告诉记者,他和30多名老乡在工地上浇筑混凝土,目前他们参与建设的楼房主体几乎全部已经封顶了,但仍有40余万元工资未结清。老乡们只好陆续返回了老家,留下他在这里讨要工资。
中铁七局第五工程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所承建工程的劳务人员,全部由武汉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我们已经按照工程比例,支付给了劳务公司,这两天会督促其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这位负责人表示。记者 马正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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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欠薪一万就可移送公安 根据市人社局、市城乡建设委和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衔接工作的意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经调查证据确凿的,可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本意见规定程序移送公安机关。
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依法作出并送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责令支付文书,责令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以下两种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移送公安机关:
1.行为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为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记者 马正拓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