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买的皮草掉毛露皮 市民想退货多次遭拒

2015-01-14 08:2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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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次真是遇到奇葩了,大家以后在微信上买东西一定瞪大眼睛!”近日,市民李女士向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反映,2014年11月去义乌旅游时,在一家店里看好了一件皮草,还谈好了价格 ,但因路途紧急没有当场买下,后来双方约定在微信上交易,谁知等回了青岛又付了1800元买来的,却掉毛又露皮 。更令李女士气愤的是,当李女士要求退货时,对方竟表示:“做生意还有退钱的道理?”

  实体店试好皮草,收到的却掉毛露皮

  李女士回忆说,2014年11月份,她和朋友去浙江义乌旅游时,看好了一件狐狸毛的小马甲。李女士觉得东西不错,在青岛这边市面上相同的一件要卖到3000元,于是李女士当场就和老板谈好了1800元的价格。但由于路途紧急等原因,李女士没有在义乌的实体店里付款交易,但双方定下了1800元的价格,并约定通过微信联系再交易。2014年12月3日,李女士通过微信联系了义乌的皮草店店主,询问是否还有之前试穿过的小马甲,店主表示有货,而且在微信上给李女士传了照片,图片里的小马甲很漂亮,和李女士当时试的是一样的,李女士也没多想,就去银行给店主打了1800元。

  2014年12月4日,对方的快递就到了,李女士满心欢喜的打开快递以后却傻了眼,“收到的这个马甲简直和我当时试的差了好几个档次,和图片里也完全不一样!”李女士说这件狐狸毛马甲,掉毛严重,随便一动就掉,表面还有很多露皮的地方,最大的地方露出了十厘米,“根本穿不出门啊,要是知道差别这么大,说什么我也不买,后来我就在微信上联系店主要求退货。”李女士说。

  义乌的工商部门协调处理不成

  2014年12月5日,李女士就联系了义乌那家皮草店的店主,要求退货。“对方先是找各种理由,说衣服平铺就不露皮了,穿上露皮是因为胖!”李女士说店主就是在敷衍,衣服平铺都露皮,穿在身上就露得更多了,而且李女士身高162厘米,体重不到100斤,根本和“胖”字不沾边,“衣服质量差还找各种理由搪塞我,我真的很生气。”李女士说,后来店主让李女士把衣服寄回义乌,对方表示钱是不能退的,让李女士在微信里看看别的商品,选上1800元的“换货”。

  后来李女士因工作繁忙,耽误了退衣服的事情。到了2015年1月12日,李女士想起来这件事之后,再次通过微信联系了义乌的店主,这次店主不仅坚决不退货,还给李女士回了这么一句话:“亲,做生意有退钱的道理吗?”并且配上了三个“尴尬”的表情。“这不就是明着气人吗?”李女士对于对方处理的态度十分气愤,2015年1月12日上午便联系了这家店当地的义乌工商部门。当天下午,李女士得到了义乌工商部门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只能协调处理,他们联系了卖给李女士皮草的店主,但是店主仍旧坚持不给李女士退货,所以义乌工商部门最终答复是协调处理不成。

  跨地区网购,更应注意

  2015年1月13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联系了青岛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咨询如果遇到李女士这种跨区域的消费纠纷时应如何处理,工作人员表示,此类消费纠纷,应到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同时,青岛市工商部门还针对网购,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五个方面:1、识别经营主体。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网络经营者应该“亮照经营”或“亮身份经营”。2、价格切勿贪便宜。就算网上图片看起来多么的诱人,介绍得多么棒,建议消费者还是要谨慎,以免被骗。3、选择知名度高的平台,这样相对更有保障。4、选择安全支付方式 ,最好选择货到付款,如果不行,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5、保存好购货凭证。《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也应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这两者都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下单前,可先跟卖家沟通,以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杜少龙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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