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张秋营) 2014年12月,青岛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青岛市
黄标车“
黄改绿”工作方案》,符合条件的黄标车车主可在今年10月31日前提出改造申请。记者从
胶州市环保局了解到 ,为方便车主及时办理黄标车改绿标车工作,胶州市在北关工业园的青岛顺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设立机动车“黄改绿”窗口 ,车主们可前往该窗口进行咨询、办理黄标车改绿标车的相关事宜。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黄标车“黄改绿”是指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Ⅱ标准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设备,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换发“黄改绿”标志的黄标车治理改造方式。
而黄标车“黄改绿”的对象为在青岛市注册登记的在用柴油黄标车,并应满足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排放达到国Ⅱ标准且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的车辆;车况及发动机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自由加速烟度排放值不大于2.0m-1等条件。
据了解,根据规定,黄标车改绿标车需要经过五个步骤,车主首先需到车辆登记地所在辖区窗口进行申请,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6项材料;受理窗口将审核车主提交的材料,验证环保标志及车辆相关条件,审核是否符合改造条件的前三项;车主携带《黄改绿车辆环保检验通知单》进行外观检查和尾气原始排放测试;车主携带申请表与供应商双向自由选择,确定适合的改造设备,并与供应商签订“黄改绿”合同;改造完毕的车辆应返回首次进行查验和检测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改造后车辆的安全和环保检验。
“为加快黄标车淘汰力度,方便车主及时办理符合标准的黄标车改绿标车工作,我们在位于北关工业园的青岛顺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设立了一处机动车‘黄改绿’窗口 。”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该窗口主要解答车主提出的黄标车改绿标车疑问,受理 、审核黄标车改装前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符合要求的黄标车发放《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后处理装置加装申请表》以及《黄改绿车辆环保检验通知单》,以确保机动车“黄改绿”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符合条件的车主可以在今年10月31日之内提出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周三、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逾期提出治理改造申请的将不予受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