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19日讯(记者 李保光)婚纱摄影店女员工吴某,先后6次贩卖冰毒1.9克。日前,经李沧法院审理,以贩卖
毒品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两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2014年6月11日,李沧公安接到群众举报称 ,在李沧区阜康花园小区某户有人吸毒。赶到现场后,民警将有吸毒嫌疑的吴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吴某供述了此前曾多次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1987年出生的吴某是李沧某婚纱摄影店女员工。但是,染上毒瘾后,吴某将仅有的一点积蓄花光,后来走上了“
以贩养吸”的道路。据其供述,她是从一个小女孩手中购入冰毒的。后来,有“毒友”知道她有货源后,便从其手中购买冰毒,或者经她介绍从上家购买冰毒。经法院审理查明,吴某在2014年3月至2014年6月期间,先后6次在其工作的婚纱摄影店内向刘某、杨某等人贩卖冰毒1.9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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