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河东区去年查处醉驾148人 同比下降23%

2015-01-20 13:50   来源: 沂蒙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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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9日讯 (记者衣方杰 通讯员鞠晓 姚聪聪) 为了保障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河东交警在2014年坚持常态化开展打击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追究刑事责任的醉酒驾驶 148人,酒后驾驶153人,有效地减少了因酒驾引发的各类恶性交通事故,取得了良好成效。

  据介绍,河东交警在2014年里,结合所管辖区的河东区和经济开发区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合理设置查缉卡点,科学调整勤务部署,采用定点查纠和流动查纠,集中统一行动和平日常抓不懈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在每天易发酒驾的午后、晚饭后和凌晨等重点时间段,以城区宾馆、饭店等餐饮单位以及KTV、酒吧等娱乐场所为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查处。同时,向城郊接合部、乡镇延伸,加强对县乡道路的交通管控,严查摩托车、农用车、农用三轮车和面包车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在严打严查态势之下,大多数驾驶员能牢记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地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据河东交警介绍,在日常查处工作中发现,现在河东驾驶人出现了三种现象:一是女性开车的多了,女性一般不喝酒,若男的喝酒,则女的开车;二是喝酒的喝的量少了,有不少驾驶员在测体内酒精含量时,低于20mg/ml酒驾标准的越来越多了,说明喝的酒确实不多;三是查处的酒驾数比2013年下降,同比2013年度,醉驾下降约23%,酒驾下降约19%。这说明,酒后不开车的观念正深入人心,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越来越浓厚。

  酒后驾车被扣证再次酒驾又肇事

  但是,在严查之下,仍有一部分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在驾驶机动车时仍然忘记酒驾造成的车毁人亡的惨痛教训,不自觉地喝上几盅。纵观2014年发生的涉酒交通事故,有的酒驾造成自己年仅三岁的儿子死亡;有的醉驾造成自己丧命;也有的酒驾造成他人丧命被判刑且终生禁驾,不仅要赔偿受害人的高额经济损失,而且要面临牢狱之灾,失去人身自由;有的甚至是酒驾扣证未结束,再次醉驾进班房。2014年8月18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毛屯村的付某,因酒后驾驶被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查处,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记12分并依法扣留6个月的处罚。按常理说,付某应该吸取教训,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但就是扣证尚未到期的12月23日,付某在中午喝完喜酒后再次驾驶大货车,在临沂经济开发区芝麻墩办事处的一饭店返回饭店附近的家时,竟然在酒精的催使下,一路跌跌撞撞,歪三扭四,鬼使神差地将货车开到与家相反方向5公里多的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范于埠村路段,肇事后逃逸被抓获,经鉴定,付某体内的酒精含量高达282.2mg/100ml,已构成危害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衣方杰 通讯员 鞠晓 姚聪聪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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