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20日讯(记者 张同顺) 20日,记者从市
人社局获悉,为确保
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市人社局会同公安局、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委、水利局、市政府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等八部门于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将持续至2015年2月10日。行动公开13部投诉电话。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矿山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十三部投诉电话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电话:82670331;区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为:市南区68896007、市北区83902705、李沧区84616606、崂山区88978673、黄岛区(原胶南市)86116363、城阳区87868123、开发区86896513、即墨市88531461、胶州市82205962、平度市88321809、莱西市66030151、保税区8676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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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16万跑路,获刑1年 半岛都市报1月20日讯(记者 张同顺) 1月2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4年,全市人社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5件、14人次,涉及劳动报酬1575万元、1095名劳动者,公安机关立案13件、12人次,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追回劳动报酬45万元,经法院判决有罪1人,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去年12月30日平度市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这是青岛地区首起恶意欠薪逃逸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2013年12月2日,平度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39名劳动者举报,反映平度市新河镇某服装店内的设备一夜之间被转移,经理崔某也不见了踪影,拖欠16万余元工资未发。经查实,服装店负责人崔某拖欠39名职工工资160200元,且崔某还将部分贵重设备等物资转移,具有欠薪逃逸嫌疑。平度市劳动监察大队多方查找找到崔某,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该服装店于2013年12月4日前补发工资。但在签收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崔某便失去联系,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而且下落不明。平度市劳动监察大队以崔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予以立案侦查,并采取了网上追逃、到外地蹲点等抓捕措施,2014年7月2日在青岛火车站将崔某抓获。去年年底,该案判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