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23日讯(记者 刘纯来 孙林 贾广鹏 李保光) 16年前,即墨市鳌山卫街道一经营海鲜业户刘某收购海蜇,由此欠下向阳庄村70名
渔民12万多元的海蜇款,后来一直拖欠未还。去年12月,
即墨法院执行局法官经过调查劝说,刘某将海蜇款凑齐。23日上午,法官赶到该村将海蜇款发放给渔民。
“都这么多年了,做梦都没想到还能拿到这笔钱,以为没戏了!”23日上午,在向阳庄村案款发放现场,收到5100元现金的53岁村民苗斋明很高兴,连声说着感激即墨法官的话。他告诉记者,自己在1997年将海蜇卖给商人刘某,当时好像收走了3000斤海蜇,每斤海蜇2.5元。“当时刘某说好过几天给钱,可是一等就是十六七年。”苗斋明说,自己是领到海蜇款最多的渔民。
现场指挥发放案款的即墨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法官李瑜告诉记者,去年十二月份即墨法院搞集中执行大会战,考虑到渔民们的不易,自己就接受了刘某
欠款一案,通过对刘某多方调查,发现刘某在银行里有资金进出,确认刘某有还款能力。后来他找到刘某,刘某自称当时的货款客户一直未还,自己也没有多少钱。
“我向刘某说明必须履行法院的判决,要不就要面临追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李瑜说,后迫于法律威严,最终刘某分五次将欠款交到法院。“考虑到村民来趟即墨不容易,部分村民还上了年纪,于是法院决定在村里发放案款。”李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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